法律知识

令人吞吐两难的“苹果”

2019-08-23 20: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作为时尚发烧友的叶先生一直自诩时尚先锋,可是最近购买的苹果基座可真让他吞吐两难,向消保委求助了。叶先生有一个心爱的苹果MP3,为了追求更佳的效果,他决定为自己的MP3配置一款时尚基座,当然除了苹果自己出产的正品基座,其余厂家的配件是一概不会考虑

  作为时尚发烧友的叶先生一直自诩时尚先锋,可是最近购买的“苹果”基座可真让他吞吐两难,向消保委求助了。

  叶先生有一个心爱的苹果MP3,为了追求更佳的效果,他决定为自己的MP3配置一款时尚基座,当然除了苹果自己出产的正品基座,其余厂家的配件是一概不会考虑的。考虑到价格因素,再加上叶先生自己也并不是科技盲家,叶先生在网络上选定了基座的款型,了解一些大概数据,就兴冲冲的到了太平洋数码城指定要购买该款基座。双方商定好了价格,等到叶先生付了款,经销商才让叶先生试用他购买的基座。这时叶先生发现基座赠送的遥控器无法控制MP3播放或者停止。开始,叶先生以为是质量问题,要求当场给予退换。经销商又用另一款苹果MP3试用,这时却没有这种情况了。多次试验,发现只有叶先生的这款MP3无法与遥控器适配。因此经销商拒绝退换,双方僵持不下。

  怀着这个疑问,叶先生与苹果售后服务取得了联系。原来,苹果基座赠送的这个遥控器,偏偏是与叶先生的这款MP3无法兼容,而苹果售后服务对于叶先生提出的退货问题,轻轻的将这个皮球踢给了经销商,表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退换货根据规定要直接与经销商沟通。

  徘徊在两者之间的叶先生看着这个苹果配件,吞不下去又吐不出来,无奈之下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太平洋数码广场的销售行为。

  经销商在接到消保委的电话后满腹委屈:叶先生是直接来柜台指明要指定型号的基座,经销商既没有介绍也没有推荐,双方只是对价格进行了磋商。苹果公司也从来没有强调赠送的遥控器并不适用所有苹果机型,公司在经销过程中完全没有过错。在叶先生之前,经销商也不清楚该遥控器存在的技术要求。经销商无法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为消费者退货,也不可能为未知的状况承担责任。苹果公司认为,公司销售的是基座,遥控器只是产品的随赠品,基座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要。叶先生更是胸闷,苹果公司的网站中从来没有提及遥控器的使用限制,更何况苹果公司的产品在未购买前是不允许试用的,唯一的试用机会是前往苹果概念店,消费者怎么可能为了一个苹果配件特意去寻找概念店呢?

  通过消保委多次调解,经销商的态度十分坚决,叶先生最后只能硬吞了这个苹果。然而,叶先生的投诉也折射出了目前数码产品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知情权。

  消保委认为,根据消条规定,谁销售谁负责,经销商应该为消费者办理退货,理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侵权责任的过错方不在经销商,在于制造者——苹果公司。经销商在为消费者退货后,可以向苹果公司提起索赔。苹果公司认为赠品并不属于产品的一部分,不需要有明确的说明,这也恰恰违反了消条第32条规定。尤其在本案中,虽然苹果公司表示遥控器是赠品,可是赔本的买卖是没有一个厂家会乐意做的,遥控器的成本必然包含在商品价格中,苹果公司的辩驳不成立。既然产品存在使用限制,那么苹果公司就有义务在消费者购买前告知消费者。苹果制造者如果不重视这一疏漏,就可能制造出更多的吞吐两难的苹果,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page]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08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