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08年11月24日,海林市海林公园小区的一位消费者张女士到消协投诉。买了一套新楼房正准备好好的装修一下,便来到海林市某装饰材料商店挑选瓷砖,在看过样品瓷砖后,张女士挑选了自己满意的一种,老板说没有现货,让张女士等三天把货进回来,张女士表示同意。等货到以后,张女士也没仔细验货,就进行装修使用。等把瓷砖贴上墙后,已经完工,才发现贴墙上的瓷砖背面的标识和张女士选的样品瓷砖标识不一样。虽然瓷砖的表面看上去都是一样,可张 女士感到心里还是很不舒服,认为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便和老板交涉,老板也承认,张女士挑选的瓷砖没有货,所以进了别的标识的瓷砖。由于疏忽忘了跟张女士说了,张女士认为你没和我说明,就是欺骗消费者,要求赔偿。老板不同意给赔偿,两者交涉未果。张女士只好到消协投诉。
[调解结果]
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看到张女士挑选的瓷砖和老板所进的瓷砖标识的确不一样。经过消协人员给老板做工作,讲解《消法》的法律、法规,消费者应享有知情权和经营者应尽的义务。老板终于认错给消费者张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100元钱,张女士认为自己也存在过错,没仔细验货,张女士表示同意这种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