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11日讯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郑州市工商局和郑州市消协昨日例行发布每年的“典型投诉案例”,15个典型投诉中,有3个指向房地产商,房地产商成为重点投诉对象。
【房产商】“多赚点、再多赚点”总得有个限度
综合3个涉及房地产的案例,几乎全是因为房地产商想“多赚点、再多赚点”。
案例1
2009年12月,消费者董某与郑州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认购书,认购阳光新城4套商品房,预付定金100万元。董某在约定时间缴纳剩余房款时经营者拒收,提出总房价要上调200万元,才肯继续履行约定。
董某协商无结果后,向郑州市消协投诉。经消协调查,认为经销商单方违约,应按照约定履行或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房产商郑州某不仅不能加收200万元,反而还得多返100万元定金给消费者。后经调解,开发商放弃上调价格要求,按约定价卖房。
案例2
消费者李先生在购买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处庭院”楼盘商品房后,遭遇开发商先后两次加价,进行举报后12315网络受理,开发商同意退还李先生全部购房款,同时还赔偿了相关损失。
而某港湾则是因为不能按期施工遭到消费者投诉,经工商人员受理调查后,退还了消费者21万元预约金。
【消费卡】预付费消费应当谨慎
时下,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说服消费者办各种消费卡,包括商场、药店、饭店,甚至理发店……但这些消费卡存在较大风险。此外,不少老年消费者经常购买保健品,但保健品却经常出问题。
案例3
2009年12月14日,消费者杨女士在淮河路新东芭手烧饭店就餐时,服务员就多次劝说其购买现金消费卡,说持卡消费可以八折优惠,杨女士就购买了1000元消费卡。
一个月后,杨女士想持卡消费时,经营者已经关门停业。无奈之下到消协投诉。消协受理后,经多次调解,经营者退回了所交的款项。
郑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通过预付费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存在一定风险,一旦经营者终止经营或离开本地,权益很难获得保障,购买前请慎重考虑。
案例4
老年消费者丁先生,在管城区西大街181号黄太利德店先后两次购买了价值8000多元的保健品,后在服保健品期间突发心脏病被送往医院抢救,并做了心脏搭桥手术。丁先生出院后要求店方退款,但店方表示无效是因为消费者没有正确服药,拒绝退款。经消协受理调查并多次调解后,才最终退款。[page]
为此郑州市消协提醒,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不可盲目相信广告和宣传资料,不要一次性购买过多。
【兑奖】
康师傅冰红茶拒绝承担兑付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案例5
2009年6月,消费者陈先生购买康师傅冰红茶,发现瓶体上注明“购康师傅冰红茶,可再来一瓶,如打开后瓶盖内刻有‘来壹瓶’的字样,可在任一经销商处兑换康师傅冰红茶一瓶,截止到9月3日”。陈先生打开瓶盖后发现中奖标志,现场经销商却以厂家不给他们兑付为由拒绝兑换。陈先生到大型超市也无法兑换,于是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称,2009年夏季,他们曾收到大量同类的投诉。而生产厂家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的答复是:“由于没货,所以无法按照承诺兑付。”但消协认为,厂家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厂家尽快采取措施,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后经部分消费者反馈,厂家已为其兑付了奖品。
此外,在郑州市工商局和郑州市消协发布的典型投诉案例中,郑州市部分知名商场、医院、洗衣店等均“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