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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平交易”的背后

2019-10-2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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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正当农业生产用肥时节,江西省永丰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却成了劣质化肥经销商的保护桑在这里,只要化肥生产和销售企业交了从1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市场服务费、市场咨询费,或

  正当农业生产用肥时节,江西省永丰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却成了劣质化肥经销商的保护桑在这里,只要化肥生产和销售企业交了从1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市场服务费”、“市场咨询费”,或者叫“罚款”,也即“市场摆平费”,劣质化肥就能摇身一变为“免检产品”,畅行无阻。(据5月24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报道)

  于是,我们看到,该公平交易局和劣质化肥经销商进行了这样一嘲公平交易”:你付我“保护费”,我保你的劣质化肥过关,彼此各得其所。然而这种交易在令双方“互惠”的同时,却极大地恶化了当地的市场秩序,不但那些使用劣质化肥的农民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对生产和经销合格化肥的企业也无公平可言,有例为证:一个来自贵州的复合肥

  品种氮磷钾含量标明25%,有关部门检测结果为26%,但监管部门仍要求厂家接受罚款处理,理由竟是化肥氮磷钾总含量超标,“浪费国家资源”。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劣质商品的损害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之一,在永丰等地,为了一己私利,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竟成为劣质化肥的保护伞,而且还如此公开、肆意地乱收费乱罚款,真是一种莫大讽刺。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旦执法沾了一己私利的腥,会带来什么样的市场怪胎。虽然,执法者未必不懂——执法的本质就是服务,执法必须与利益相分离。执法的“经济化”意味着执法这一公共权力的异化,权力滥用将不可避免。永丰的“公平交易”是如此,眼下正被媒体广为关注的发生在陕西潼关的工商人员带枪高额罚款而逼人致死事件,更是这种“执法经济”的一个极端事例。

  其实,不管是江西永丰公平交易局的“公平交易”还是陕西潼关的带枪罚款,“执法经济”之所以能够繁盛,归根结底还是由于目前的管理执法体制存在着漏洞,而有关的上级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也难辞其咎。毕竟,潼关工商局在高速路上疯狂罚款已有时日,而永丰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以权寻租也无秘密可言,可在媒体公开披露之前,为何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就没有觉察到并加以制止?是管不了管不住还是压根儿就没想管?这里面还有没有其他什么利益猫腻?

  如今,永丰公平交易局给劣质化肥做“保护杀已大白于天下,而潼关工商局副局长等人也已被撤职,甚至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都成立联合督办组赶赴陕西进行彻查,相信这两起个案会得到较公开和公平的处理。但也不必讳言,这种“严打”很难真正触及到“执法经济”的根子上。毕竟,类似的以执法的名义胡作非为、大搞创收的事儿还有不少,暴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而且“执法经济”并不只是存在于工商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者把自己的治理区域视为私产而滥用公权的也大有人在。因而希望这两起个案能令各级决策者警醒:如何在制度层面上构建起权力监督机制,真正形成严格纠正违法执法的机制,从而彻底铲除权力和利益互相勾结的土壤,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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