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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为国庆旅游做准备工作

2019-08-17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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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北京市旅游局发布文号: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促进全市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地发展,保证游客在我市享受安全、健康、有序、欢乐的旅游全过程,根据全国假日办的工作要求,现将做好我市2006年“十

  发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促进全市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地发展,保证游客在我市享受安全、健康、有序、欢乐的旅游全过程,根据全国假日办的工作要求,现将做好我市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标准做好黄金周各项工作

  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黄金周,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6年“十一”是实行长假制度的第18个黄金周。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全面启动“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方案要根据当前的要求、特点和变化了的工作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工作方案更贴近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进一步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性,克服“轻车熟路”的麻痹思想,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汲取已经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投诉的教训,加强领导,引导旅游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等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以更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投入到 2006年“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工作中来。

  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假日旅游活动安全进行

  各单位务必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对假日旅游的安全工作要时刻保持警醒,克服侥幸心理,摒弃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切实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一)要重点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交管部门要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事故多发路段和遭遇恶劣天气的交通组织和疏导,坚决纠正超速、超员和违章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认真抓好旅游交通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查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措施的落实。严查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严肃查处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旅游部门要严格要求旅行社,租用车辆必须选择信誉好的汽车公司、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要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约束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

  (二)要加强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和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与管理。要以强化游乐项目安全保障和救援为重点,加强对索道、攀岩、蹦极、大型游乐设施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人群密集的娱乐场所要注意防火防盗,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场所,必须停业整顿,对因有历史原因暂时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治理,严格保障措施。各旅游区(点)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保证落实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及游客高峰时段的分流工作。各景区、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和医疗救护等工作,切实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各区县举办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加强对自驾游、自助游、探险游的安全指导。完善安全提示,加强安全防范。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引导游客理性选择参加有安全保障的旅游活动。

  (四)针对“十一”出境旅游较为集中和出国(境)旅游目的地不断增多的特点,旅行社要落实出境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自我安全和防范意识。[page]

  (五)要切实完善和落实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控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预案,积极处置,在最快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予以控制,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三、治管结合,净化市场,保持假日旅游经济合理有序发展

  继续开展大规模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把市场整治和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

  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册等形式,发动全行业,各部门、各服务接待单位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各服务单位要以“服务游客为本”,深入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提升服务质量的活动,同时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引导和教育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营造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

  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行为。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统一领导,团结协作,形成合力,严防死守,有效遏止非法“一日游”、“黑车”、“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

  要继续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杜绝打着贸易、商务洽谈等幌子变相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要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和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要严厉打击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要继续查处少数旅社、旅店坑蒙拐骗,强行拉客等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要切实防止和严肃处理组团社和接待社之间因合同纠纷而引发扣留人质的行为和甩团现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和导游服务行为,切实加强对旅行社导游员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要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周边环境,规范购物摊点,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秩序井然,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游览环境。

  各单位、各区县要认真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对市假日办转去的投诉要有专人跟踪处理,妥善解决各类矛盾,防止现场出现群众聚集。投诉处理结果要及时回复投诉者本人并报市假日办。

  四、加强信息服务,调整供求矛盾,为游客提供优质出行服务

  加强信息服务,是完善黄金周旅游工作机制的重要方面。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十一”期间我市重点及新开放旅游景区和商业区可能出现的供求矛盾,及早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信息服务力度,积极引导消费。一是要及时开展旅游预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人流和接待趋势,不断完善信息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旅游动态信息,合理分流客源,调节供需矛盾。二是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多渠道及时通报“十一”黄金周旅游节庆活动、体育赛事、文化演出等休闲娱乐项目,通报重要景区维修、重建、开放时间调整等情况,及时有效地为游客提供出行信息。新闻单位要做好对我市“十一”黄金周旅游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旅游,满意旅游。三是各成员单位和各旅游接待单位要保证咨询电话畅通,及时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对近期新增旅游项目要做好专项信息服务,避免游客盲目出游。

  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证顺利度过黄金周

  各成员单位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协作,在以往密切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有效发挥假日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在安全保障、引导消费和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

  各成员单位在节日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保证假日旅游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如有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和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各单位要保持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畅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假日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络员姓名、职务、电话(包括办公室电话、手机)、旅游投诉电话、咨询电话等重新进行确认后以传真形式上报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值班室 (市旅游局办公室)。节日期间,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进行抽查。要坚持黄金周期间每天15:30前上报当日信息、特别是旅游者参加节庆活动、重要旅游项目动态情况,接待情况及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情况,以保证市假日旅游值班室16:30前将我市情况上报全国假日旅游值班室,让全国人民真实准确地了解北京的情况。

  200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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