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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

2019-08-1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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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国发[2000]13号伊利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发[2000]13号

伊利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我区的具体贯彻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坚决禁止采集发菜,彻底取缔发菜及其制品的收购、加工、销售和出口
  (一)各地要坚决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发菜分布的地、州、县(市)要立即发布公告,取消已发放的发菜采集证,停止采集发菜。
  (二)彻底取缔发菜及其制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自治区工商局要做出部署,对所发营业执照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对所发放的有关营业执照要分别注明禁止收购、加工和销售发菜字样。对集市贸易市场及其库房的发菜进行检查、清理和封存,并交县以上人民政府妥善处理。

  二、坚决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通知》,对甘草、麻黄革的采挖实行采挖证管理,禁止无证采挖和违规采挖。出售甘草和麻黄草须凭采集证,运输须凭准运证,该两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凡进人林区(发放林权证的区域)进行采挖,必须要报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准予进人林区采挖的证明。
  凡申领在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内进行采挖的采集证,须征得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有关部门方可核发采集证、准运证。
  自治区人民政府畜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凭证采集活动的管理。严禁跨县、乡(镇)采挖。因采挖甘草和麻黄草造成植被破坏的要立即责令恢复,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取消采集证。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资源量调查的基础上,会同自治区经贸委、医药管理、林业等有关部门本着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的原则,在保护的前提下,下达本年度的采挖计划。采挖量和收购计划,不得超量发证,并发布采挖的技术要求。
  (三)凡有资源分布的地区要抓紧逐级制定甘草和麻黄草的保护和建设规划。自2001年元月起,凡未经批准保护和建设规划的地、州、县、市一律停发采集证。该地区作为禁挖区封育区处理。
  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快林地、草地及土地确权工作。凡是权属不清(包括区、县、州界)和产生林、草矛盾的区域暂时不进行开发活动,按禁挖区、封育区处理,畜牧部门不得发放采挖证和准运证。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贸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务院《通知》以及“国经贸医药[2000]882号”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甘草、麻黄等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管理,做好采挖、收购、加工和销售的计划管理,组织实施专营和许可证管理制度。在对生产企业发放收购许可证之前,须由资源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要加强对甘草和麻黄草制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对全区甘草、麻黄等野生植物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对生产管理水平低、生产设备和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甘草、麻黄草人工种植实验基地,提高人工种植甘草、麻黄草产量。鼓励生产企业(公司)建立自己的原料基地,形成公司加农户的发展道路。
  (六)对苁蓉、柴草、柴胡、玉竹、雪莲、贝母、冬虫夏草可比照国务院《通知》和本通知对甘草和麻黄草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从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自治区环保局要会同监察厅、畜牧厅、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组织环保、监察、公安、农、林、牧、土地、工商、经贸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和不执行国务院《通知》和本通知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page]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菜、甘草和麻黄草是国家重点保护、管理的野生固沙植物,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草原资源,防止沙漠化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草原地区采集发菜、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草场退化和沙化,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农牧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在一些地方还影响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此,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禁止采集发菜,取缔发菜贸易,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决禁止采集发菜,彻底取缔发菜及其制品的收购、加工、销售和出口
  (一)提高发菜的保护级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发菜的保护级别由目前的二级调整为一级。
  (二)坚决禁止采集发菜。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说服、劝阻工作,引导群众停止采集发菜。如已发放发菜采集证的,要立即取消。北方重点地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组织有关部门,在各自境内重点出入通道设置临时检查站(卡),查挡外出或涌入草原地区采集发菜人员,并没收采集发菜的工具。
  (三)彻底取缔发菜及其制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关闭一切发菜收购、加工点和销售市场。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发菜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证照。各级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决打击发菜黑市交易,对查出的发菜及其制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对库存的发菜,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清理、封存,交由同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
  (四)禁止发菜出口。外经贸部要对外发布禁止发菜及其制品出口的公告,并与海关总署联合制定防止走私等有关具体管理办法。
二、严格管理,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
  (一)制定甘草和麻黄草的保护和建设规划。凡资源分布地区要逐级制定甘草和麻黄草的保护和建设规划。县级以上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规划应明确年度采挖计划,列出甘草和麻黄草的区域面积和适宜采挖量,明确限采和轮采措施,划定禁挖区和封育区。在禁挖区内禁止一切采挖活动。在封育区内,要规定允许采挖的区域、时段、方式和工具,并实行采集证管理,具体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会同经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二)加强采集证和采挖活动的管理。采集甘草和麻黄草均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级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集证。要根据年度采挖计划量颁发采集证,不得超量颁发。采集证必须载明持证人年度采挖量,有效期为一年。禁止无证采挖和违规采挖。出售甘草和麻黄草须凭采集证。
  凭证采挖活动应控制在属地范围内。严禁跨省、市、县(旗)、乡(镇)采挖甘草和麻黄草。禁止到他人享有使用权或者承包的草原采挖甘草和麻黄草。因采挖甘草和麻黄草造成植被破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取消采集证,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植被。
  (三)实行甘草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甘草和麻黄草年度收购计划,并据此向药品收购单位发放收购许可证。获得收购许可证的单位按计划统一经营,对无证或者超过核定采挖量采挖的甘草和麻黄草一律不得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甘草和麻黄草的收购。甘草和麻黄草的出口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经贸部门要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甘草和麻黄草制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擅自从事甘草和麻黄草制品生产和经营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取缔。[page]
  (四)建立甘草和麻黄草资源的保护和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谁培育、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甘草和麻黄草的保护和建设责任制。市、县(旗)、乡(镇)人民政府在确定草原使用权和推行草原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明确规定甘草和麻黄草资源的保护和建设责任对已确定或未确定使用权和推行草原承包责任制的,必须限期明确规定甘草和麻黄草资源的保护和建设责任。对苁蓉、雪莲、虫草等其他固沙植物的采挖、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管理,可比照上述对甘草和麻黄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鼓励和支持人工种植甘草和麻黄草。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大投入,积极引导和扶持人工甘草和麻黄草种植基地的建设,逐步实现甘草和麻黄草的产业化生产。要把人工种植甘草和麻黄草基地建设规划纳入防沙治沙、退耕还草和种苗基地建设规划。要支持科研院校开展甘草、麻黄草栽培技术和加工利用的研究和开发,加快化学合成麻黄制品的研制进度。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采集发莱、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领导,保证禁止采集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草原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对由于不负责任和措施不力,仍然发生采集发菜、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地方,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搞好宣传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有关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发布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公告,做到家喻户晓。各新闻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发挥宣传舆论作用,纠正对发菜消费的不科学认识,使群众自觉认识到保护发菜的重要性和消费发菜的危害性。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的精神,组织公安、环保和农牧、工商等部门在近期内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继续采集发菜和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并予以处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今年9月30日前将这次清理整顿情况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国家环保总局要会同监察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国务院
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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