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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共同声讨虚假药品广告

2019-09-1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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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闻回放:涉嫌敲诈勒索成都14年打假专业户被某地警方刑拘成都14年打假专业户被拘续:王X连称很正常职业打假人刘X夫妇被刑拘续:某地警方暂缓案情通报昨日下午,武汉市民黄XX走进了重庆市某...

  新闻回放:

  涉嫌敲诈勒索 成都14年打假专业户被某地警方刑拘

  成都14年打假专业户被拘续:王X连称很正常

  职业打假人刘X夫妇被刑拘续:某地警方暂缓案情通报

  昨日下午,武汉市民黄XX走进了重庆市某地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向警方递交了报案材料。与此同时,西安市民孙XX来到了重庆某地区人民法院,将一纸民事起诉状递交到立案庭。举报和起诉的都是涉嫌播放虚假药品广告的某地广播电视台。而他们两人有一个共同的身份:打假人。

  在此前的8月19日,成都专业打假人刘X在某地区的打假活动涉嫌犯罪,被警方带走并被刑拘。

  打假人报案 某地广播电视台播虚假广告

  昨日下午2时30分,武汉市民黄XX走进了重庆市某地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他向值班民警递交了一份书面材料,名为:关于重庆某地广播电视台涉嫌虚假广告罪的报案。他在材料中称,长期以来被控告人下属的经济、新闻、综合、等频道大量发布虚假的药品广告,严重破坏了广告市场和秩序,造成了消费者财产损失,还因为耽误病情,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值班民警在看过材料后表示,药品广告的审批不在公安机关,有没有更具体的材料和证据?黄XX表示,其一,打开电视就可以监控到电视台播放的广告。其二,他手上有一张光盘,有很多电视台播放虚假药品广告的视频。随后,民警拿来了一张表格对黄XX反映的情况及其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进行了填写,并给黄XX开具了一张重庆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

  打假人起诉 要某地广播电视台道歉

  昨日下午3时许,西安市民孙XX走进重庆某地区人民法院,将一纸民事起诉状递交到立案庭。我要起诉播放虚假药品广告的某地区广播电视台。同时成被告的还有药品广告中的宣传人员著名节目主持人赵XX。

  他在《民事起诉状》上写明,他通过收看重庆市某地区广播电视台获知利脑心片,可以治疗多种心脑疾病,于是,于2010年9月12日花费123元人民币购买了一盒该药品,回家服用后当即出现头晕、心悸等症状。原告询问做医生的朋友,朋友查看后告知原告所购买到的药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他通过查询得知所购买到的涉案药品电视广告与国家药监局备案完全不一致。被告二赵XX,作为社会公众人物违反国家法令为处方药做虚假广告,对患者保证疗效,做不切实际的疗效宣传。

  孙XX在诉讼请求中表示: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退还货款123.00元人民币,并依法赔偿123.00元人民币;请求判令两被告就广告假药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9315元人民币;请求判令两被告就广告假药行为在重庆市某地区广播电视台向原告道歉。并附上购买药品的发票复印件和电视台播出违法广告的光盘。

  下午5点过,立案庭崔姓女负责人仔细观看广告光盘后,收下材料。崔告诉孙XX说:这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案例,我们还没遇到过因药品广告要求起诉电视台和名人的,我们需要谨慎,需要研究一下,根据规定,7日内我们将给你答复。

  打假人说法 黄XX 违法必究不能有双重标准

  他是武汉打假人士,2006年央视3.15晚会年度贡献奖候选人,建立楚天维权网。

  昨日在黄XX居住的宾馆房间,黄XX指着一款正在频道播放的利脑心片广告表示,这就是典型的虚假药广告,还在继续播放。他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一一指出其问题: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该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

  成都商报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在今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10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通知中,北京某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利脑心片赫然在列,公告称该药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据黄XX称,刘X因为在某地的打假活动,被某地警方刑事拘留后,此事引起了全国打假人士整个群体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探讨。某地广播电视台的虚假药品广告,在刘X向某地各有关部门举报得到查处后,有所减少改进;但近日他们得到消息,这些广告依然在电视台各个频道不断播放。这让大家都觉得很怪异,刘X违法尚待调查,电视台的违法是显而易见的,这对于违法必究来说,岂不是一种双重标准?有人网上倡议,应该对某地电视台的虚假药品广告,加大打假力度。于是近日,孙XX、黄XX、黄某、夏某等10名来自湖北、陕西、湖南、广东、天津、福建、四川等地的职业打假人以及有过打假经历的人士,分别自发来到某地区,对虚假药品广告展开举报、报案、起诉等行动。

  孙XX:有假就该打

  他是西安打假人士,自费建立老孙打假房产维权网站。曾获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推动中国房地产诚信建设典型人物特别奖》,2009年首届网络3·15十大杰出维权人物。

  我不认识刘X,但我认识法律,认识药品。孙XX表示,此前他只听说过刘X,关于刘X此次的是非曲直,自有公检法机关的法律论断。他只是坚信,有假就应该打。

  对于舆论热议的商业性质的打假,孙XX认为,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不强夺硬取,他不反对索赔钱财。这应该是一种可行的维权办法,一种打假途径,对不法行业的一种震慑,会对其他大量消费者有益的。孙XX建议说,其实,每个职业打假人对关注的行业都比较精通,政府部门不妨充分利用这些人,作为市场监督员,相关政府部门设置奖励机制,社会企业形成奖励机制,规范和监管这些打假人,让其合法存在,可能会产生政府部门、消费者和企业三方得利的结果。

  夏某:虚假违法广告更该被追究责任

  我觉得这次来得很有意义,看到某地电视台每天反复播出的虚假广告实在很惊讶。如果电视台真的是认为刘X被抓了,以后没有人敢投诉而肆无忌惮播出违法广告,是对职业打假人的一种挑战。从电视台这几天反复播放那些违法广告来说,更应该被追究责任。如果连这样突出的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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