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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惩出租车拒载及强行并客 最高罚3000元

2015-03-0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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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1日起,沈阳市将正式施行的《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对出租车的违规行为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中空车拒载或强行并客最高处以3000元罚款。《条例》规定,故意绕行、索取高价的,...

  8月1日起,沈阳市将正式施行的《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对出租车的违规行为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中空车拒载或强行并客最高处以3000元罚款。

  《条例》规定,故意绕行、索取高价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不按规定设置营运标志的,处以500元罚款;空车待租拒绝载客或强行并客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等。

  从8月1日至10月31日,沈阳市将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营运、欺诈乘客、恶意宰客等现象严罚重罚。

  如果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利用套牌、下线出租汽车从事客运经营的,一律缴销其从业资格证。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其清除出租行业从业队伍。违规率较高且整改不到位的出租车企业,不予办理更新车辆、收购标书、挂靠经营、经营权质押等一切业务。

  如发现企业无视行业监管,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车辆的一律停运车辆,该停办业务的一律停办业务,该暂扣经营许可的一律暂扣经营许可,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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