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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宽带垄断” 业主有权说“不”

2015-02-0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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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什么小区的宽带安装我们只能选择联通?难道业主没有选择自由吗?欢欢喜喜搬进新造小区,却在宽带安装选择上莫名地被决定,无奈之下,温岭的张女士来到当地消保委投诉。一纸协议一根管道决定小区宽带接入...

  “为什么小区的宽带安装我们只能选择联通?难道业主没有选择自由吗?”欢欢喜喜搬进新造小区,却在宽带安装选择上莫名地“被决定”,无奈之下,温岭的张女士来到当地消保委投诉。

  一纸协议一根管道决定小区宽带接入命运

  张女士所在的小区是新造小区,宽带安装对住户来说自然必不可少,可是为什么只能选择联通,这让很多像张女士一样的住户不解。经了解,原来小区还在建设时开发商就与当地的联通公司签订了“通信网络合作建设协议书”。该协议将小区的电话系统、宽带网络系统等开发管理统统承包给了联通,由联通负责小区内管道预埋、机房设备投资以及路线的布放。随后,联通在管道预埋时,设计的管道大小只能允许二道的线路通过,而这二道线路早已被数字通信和联通所占有。新搬进小区的张女士本想安装电信宽带,却被告知电信无法进入该小区。一纸协议,就将其余的网络运营商排挤在外。

  只为利益无视消费者权利

  小区或楼宇红线以内的电信基础资源原本属于公共资源,属于几家运营商共享共用,可是为何频频爆出小区“宽带垄断”?这就要归咎于业内人士所称的“最后一公里”。所谓“最后一公里”是指红线以内的入户线,本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成本分摊至房价。在宽带入户已是新建房屋必备的配套设施的今天,对运营商而言,谁拥有小区宽带布线权就意味着长期的、庞大的、稳定的客户群,意味着丰厚的收益。因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运营商会主动介入小区的前期建设。面对愈演愈烈的小区 “宽带垄断”,且不说开发商和运营商谁受益最大,但失去选择权的小区住户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

  消费者有权说“不”

  消保委指出,小区的“宽带垄断”行为已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作为消费者,业主有权拒绝“宽带垄断”,拒绝开发商私自签订的协议。实际上,早在2007年,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原建设部(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联合发文,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也规定“电信网之间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拒绝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网运营单位提出的互联互通要求。”

  当地消保委已经介入协调该小区的“宽带垄断”事件,希望当地网络运营商本着“互联互通”原则,通过平摊前期投入费用,共同开展小区宽带建设,开展公平良性竞争。当地运营商们反馈,为得出一个合理方案,他们正在为此事件积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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