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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陷阱

2015-02-0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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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2013年11月28日晚,王某在横店某超市购商品。付款后商家给他一张小票,让他去抽奖。奖品是金镶玉,按原价一折出售。他抽中了一等奖,有资格购三块金镶玉,原价分别是7980元,3980元,3980元。打一折...

  【案例】2013年11月28日晚,王某在横店某超市购商品。付款后商家给他一张小票,让他去抽奖。奖品是金镶玉,按原价一折出售。他抽中了一等奖,有资格购三块金镶玉,原价分别是7980元,3980元,3980元。打一折价格共支付1500元。回家后他到网上一查,发现所购两种玉器与网上图片一样,网上售价仅198元和98元。后经横店消保工委(横店工商分局)调解,超市给予退货。

  【消保委提示】近年来,市消保委时有接到类似的投诉。市消保委提示:一、经营者不得进行类似于以上所述的摸奖购物活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制定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如上述把价值98元的“金镶玉”虚构原价3980元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物价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予以查处。二、提醒善良的消费者,“只有买错,没有卖错”,天上更不会掉馅饼,“便宜货”要少去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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