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嵊州小姑娘小蝶随家长在宾馆用餐时,不慎被服务员手上的菜汤烫伤,之后双方就补偿问题一直不能达成协议。9月20日下午,在嵊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坐到了一起,最终宾馆方与其达成补偿1.8万元的协议。
据张先生称,去年6月18日,他们一家在嵊州市某宾馆吃饭,其间10岁的女儿小蝶在包间外的走廊上玩耍,不慎与服务员相撞,导致服务员手上的炒年糕的汤洒到小蝶的手臂和身上,小蝶多处被烫伤。后经医院诊断,小蝶的烫伤程度为浅一度,面积为4%,当时花去了医疗费1000多元,这笔钱由宾馆方支付。但张先生担心女儿会留下后遗症,又去上海的一家医院作进一步治疗,再次花去医疗费2000元。尽管这样,小蝶身上烫伤处皮肤还是红红的,会不会复原张先生认为很难说。
之后,张先生和宾馆方就如何补偿的问题产生了分歧,谈了几次都谈不拢。9月20日下午,双方同意请嵊州市消保委进行调解。在调解时张先生提出要宾馆方一次性补偿小蝶2.2万元,但遭到宾馆方的拒绝。后在消保委工作人员再三努力下,最后达成宾馆方一次性补偿小蝶1.8万元的协议。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的投诉接到过不少,他认为虽然事情的主要责任在宾馆方,但家长也应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避免发生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