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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用水,两个月费用高达623元

2015-01-0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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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起自来水费纠纷,在谜底难以揭开的前提下,上虞区消保委经过协商达成共识。上虞区自来水公司承担488.7元,消费者承担135元(50吨水)。一般情况下,家庭用水每月差不多在30元至45元之间,但家住上虞区后...

  一起自来水费纠纷,在谜底难以揭开的前提下,上虞区消保委经过协商达成共识。上虞区自来水公司承担488.7元,消费者承担135元(50吨水)。

  一般情况下,家庭用水每月差不多在30元至45元之间,但家住上虞区后村家园29幢的徐先生家,4月份的自来水费却出现异常,高达623.7元,这让他们一家人很纳闷。徐先生认为,可能是自来水公司更换水表导致自来水费异常,遂两次与自来水公司交涉,均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向上虞市长热线等进行投诉。而自来水公司否认水费异常与水表周检有关,猜测可能是消费者使用中漏水引起异常。

  7月初,徐先生向上虞区消保委求助,消保部门展开了调查。据了解,徐先生家是上虞区自来水公司一户一表独立结算用户,逢双月抄表。自来水公司称,消费者反映4月水费异常之谜发生在水表更换之后,情况不实。自来水公司于4月20日对水表进行了抄见,抄见度数为760度,较上次抄见止度(2月20日)529度,4月实际用水量为231度,水费623.7元。

  从5月4日开始,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对该区域的用户水表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周期检定,徐先生家的水表周检时止数为762度,较4月20日的抄表时止度,产生了2吨水量。就徐先生反映的水费异常之谜,他们和用户一起对原表计进行了水表校验,结果为-0.35%,符合国家标准。

  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员猜测,可能是徐先生家的水龙头出现漏水,但他的家人没有发现。但这个结论缺少事实依据,只能是猜测。在双方僵持不下时,9月4日,上虞区消保委郑先生在双方自愿情况下进行调解,在自来水费异常之谜底暂时不能揭开的前提下,自来水公司和消费者都应承担一定责任。认为自来水公司和消费者都作出让步,消费者承担50吨水费,而自来水公司承担181吨水费,最后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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