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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和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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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03:50
导读: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数量具体为:生产销售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数量具体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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