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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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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 01:00
导读: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发布文号:京财税[2004]130号各区县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京财税[2004]130号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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