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分手后女方做人流讨“恋爱损失”被驳

2019-08-27 08: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与恋人分手后,已有身孕的女方做了流产手术,并将前男友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恋爱损失共计2.5万余元。日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钱小姐的诉讼请求。钱小姐与王先生原系恋爱关系,后王先生提出分手,两人为此曾于2005年3月4日发生纠纷。经派出所调解,王先生给

与恋人分手后,已有身孕的女方做了流产手术,并将前男友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恋爱损失”共计2.5万余元。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钱小姐的诉讼请求。

  钱小姐与王先生原系恋爱关系,后王先生提出分手,两人为此曾于2005年3月4日发生纠纷。经派出所调解,王先生给付钱小姐3000元,双方均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有任何联系。


  后医院诊断钱小姐已怀有身孕。钱小姐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先生赔偿自己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2.5万元。

  王先生则认为,钱小姐做人流手术与他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小姐提交的证据表明流产手术是自愿行为,因此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40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