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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作祟 苗鸡死亡

2019-08-27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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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徐州AB公司系肉鸡前期配合饲料生产商,范某某系该饲料经销商,陈某某系肉鸡饲养户。2004年9月,陈某某在范某某处购买510肉鸡前期配合饲料喂养肉鸡,后苗鸡出现啄羽、啄肛、生长慢继而大批死亡现象。新沂市畜牧兽医站验明:涉案肉鸡饲料中的蛋氨酸及粗蛋白的

徐州AB公司系肉鸡前期配合饲料生产商,范某某系该饲料经销商,陈某某系肉鸡饲养户。2004年9月,陈某某在范某某处购买510肉鸡前期配合饲料喂养肉鸡,后苗鸡出现啄羽、啄肛、生长慢继而大批死亡现象。新沂市畜牧兽医站验明:涉案肉鸡饲料中的蛋氨酸及粗蛋白的含量过低,均未达国家标准。经鉴定,陈某某的损失值为13100元。陈某某与经销商和生产商协商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3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涉案的饲料中粗蛋白及蛋氨酸的含量经检验均明显低于该产品国家标准,故原告的损失与被告AB公司生产的该饲料质量不合格具有因果关系。该饲料质量不合格表现为产品成分含量不足,系生产者的制造缺陷导致,且被告AB公司未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完成举证责任,故应由被告AB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范某某作为销售商对此不存在过错,故不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徐州AB饲料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陈某某经济损失13100元、鉴定费1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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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我欠饲料厂不到50万的饲料款,结果饲料厂通过法院,判了我欠饲料厂130多万
欠了很多钱,有50-60万还不起的,欠款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欠款人需要尽快筹资资金还款,否则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br/>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br/> 第六百七十八条<br/>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br/>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br/> 第一百二十条<br/>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br/> 第二百三十六条<br/>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br/> 第二百四十四条<br/>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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