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超市货架砸伤顾客 法院判支付整容及精神损失费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10-23 09:00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2008年2月,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王女士到附近的物美超市购物,货架突然倒塌,砸伤王女士的头部,伤愈后额部留有明显疤痕。近日,丰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物美公
中国法院网讯 2008年2月,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王女士到附近的物美超市购物,货架突然倒塌,砸伤王女士的头部,伤愈后额部留有明显疤痕。近日,丰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物美公司赔偿王女士整形费等损失共计6000元。

2008年2月9日,王女士到物美公司丰台某卖场内购物,一旁的货架突然倒塌,砸伤王女士的头部。物美公司随后将王女士送到医院治疗,经确诊为头皮挫裂伤。王女士在医院门诊治疗了八日,物美公司支付了医疗费1126.3元。但治疗完毕后,王女士因额部有明显的疤痕,又自行到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做了整容手术,共花费近3000元。为此,王女士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物美公司赔偿误工费、整容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1万元。

物美公司辨称,王女士在卖场被货架砸伤情况属实,但物美已支付了治疗头皮伤的费用,整容与头皮伤没有必然联系,王女士起诉的费用均是因整容产生,不同意支付这笔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美公司应当为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因货架倒塌致使王女士被砸伤,物美公司对损害的发生确有过错,应赔偿相关损失。王女士在整形医院治疗因此伤引起,所以整形费用亦在赔付之列。此外,由于王女士系春节期间受伤,正值家人团聚之际,且受伤部位在面部,精神上确受伤害。同时物美公司作为大型购物超市,为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是其应尽义务,故准予王女士的精神损害之请,具体数额综合其受伤程度、社会影响酌定为500元。

法院最后判决物美公司赔偿王女士整容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000余元。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825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超市货架砸伤顾客 法院判支付整容及精神损失费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消费维权问题
超市货架砸伤顾客 法院判支付整容及精神损失费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超市货架砸伤顾客 法院判支付整容及精神损失费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9.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6.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