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你以为你赚了,其实你亏了!商场陷阱你中招了吗?

2019-04-10 16: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央视财经曝光了商场骗局——以奖券的方式,将标价上万进价却不到百元的玉石珠宝兜售给消费者。商场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同时又侵害了哪些消费者权利?消费者是否可以请求赔偿?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超市买东西获赠礼品券、全商场消费满500元就送惊喜大礼、买手机就有机会抽现金大礼包……这些话您是否很耳熟呢?没错,这些都是全国各地商场超市频频上演的戏码。只要消费者在商家购买了一定的商品,商家就会赠给您抽奖礼券,您有机会抽到各种大大的“惊喜”,比如说珠宝现金折抵券保健用品体验金等礼品券,您就可以拿着这些券去指定的其他店家低价购买原价高昂的货物。然而这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又一个的抽奖骗局,有些消费者“中招”了却还浑然不知,还有些事后醒悟的消费者退货时却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

一、商场行为已经构成消费者欺诈   

如果商场行为存在误导消费者消费的嫌疑,就有可能构成欺诈!上面所讲消费者可凭礼品券减价购买标价万元实际价格百元的假玉石就属于欺诈。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常见的情形还包括雇佣“讲师”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真假货混卖、雇佣排队营造虚假繁荣吸引消费……总的来说,只要商家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就构成欺诈。   

二、消费者的多项权利受到侵害   

百元假玉石当万元真玉石卖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如果商家在兜售玉石珠宝时还有强迫刷卡、强迫购买指定商品的情节,还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三、消费者可以请求三倍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金额为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也就是说您除了向商家要求返还支付价款的同时还能提出增加赔偿三倍损失的请求。让小编为您举个小栗子吧!就像上面的玉石,在商家的欺诈下您花了10000元购买,此时您就可以向商家索要增加赔偿的30000元,加上支付价款,商家总计应返还您40000元人民币。   

想不到逛个商场还有这么多套路,大家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可要加点小心了,带好一双慧眼,且买且珍惜!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890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