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拖拉机轮胎爆炸 受害者获赔

2019-08-27 04: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事件过程:2008年3月10日,望江县杨湾镇杨闸村公路组村民许叶松与村民古明等人一道,到望江县高原农机店,如约更换两年前在此购买的拖拉机的前轮钢圈、外胎、内胎(高原店已将轮胎装好),当天下午,许叶松将更换后的轮胎安装到拖拉机上,在抽出垫

  事件过程:

  2008年3月10日,望江县杨湾镇杨闸村公路组村民许某与村民古某等人一道,到望江县高原农机店,如约更换两年前在此购买的拖拉机的前轮钢圈、外胎、内胎(高原店已将轮胎装好), 当天下午,许某将更换后的轮胎安装到拖拉机上,在抽出垫大杠的砖块时,新更换的轮胎发生爆炸,将轮胎的钢圈炸碎,导致帮忙的古某霞身负重伤,左臂多处骨折、神经损伤,右眼上下挫裂, 医疗花费万余元。

  在与高原店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许某将高原农机店投诉到望江县消费者协会。望江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联系拖拉机生产企业,多次进行三方调解协商,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法》、《农机“三包”规定》等。

  处理结果:

  2008年5月22日达成协议:三方同意不作轮胎质量鉴定,自愿协商解决;生产企业、经营者同意以赞助的方式给予5000元的补偿。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2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