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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手机短信调查:5大陷阱令你防不胜防

2019-08-2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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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南方网讯如今,手机短信服务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然而,喜中也有忧。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短信收费形形色色,有一些陷阱,让很多老用户也会中招,实属防不胜防:第一类:服务费不知来历黄先...

  南方网讯 如今,手机短信服务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然而,喜中也有忧。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短信收费形形色色,有一些陷阱,让很多老用户也会“中招”,实属防不胜防:

  第一类:服务费不知来历

  黄先生正在中国移动双榆树营业厅取消一种他印象中从来都没用过、而至今也不知道为何物的“魔幻新大陆”服务,每月6元,至今他已交了四个月。“更损的是,即使你在3月1日取消了,3月份的服务费还照收!”黄先生显然非常气愤。

  第二类:动听铃声,高额收费

  黄女士上个月在一个网站下载了手机铃声,学通讯专业的她知道其中陷阱很多,特别提醒自己“要小心”,不料第二天她还是收到了一些花边新闻短信,一个月下来竟然被扣了70多元的服务费。

  第三类:定制容易取消难

  网站上的“订阅短信”键都非常醒目,而“取消订阅”的那个键总是躲在旮旯。在咨询行业工作的刘洋至今已为一曲“二泉映月”铃声付出了300多元。他当时一不小心按错了定制键,“当我想要取消时,那个取消键死活找不到。”他叹息说:“其实即使找到了,可能也要打电话去取消,而这个电话一直会很忙,忙到你没了耐心。”中国联通一位负责短信业务的刘先生说:“要不就是电话转来转去,反正这里的圈套一个接一个,定制容易取消难。”

  第四类:节目互动价不廉

  这类情况多出现在电视台、电台的体育或娱乐类节目中,主持人总不忘提醒用户发送手机短信“参与互动”,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参与互动”是要收费的。篮球迷张先生躺在沙发上看nba联赛时,按电视上的提醒,拨弄了一下手机,就开始交纳包月的信息费。“我要的只是当时的战况,可到现在还有短信发来,包月费现在还在交。”他想起来就窝火。

  第五类:含糊的报价,没商量的收费

  这个陷阱起初对每条短信的价格含含混混,之后就“宰你没商量”。退休在家的大学教授李先生最近就浑然不觉地掉进了这个陷阱,他觉得自己订阅0.1元/条的新闻,一天收到两三条新闻短信,一个月绝对花不了50多元钱,唯一的可能是高出0.1元/条。

  谁在设置收费陷阱?

  短信收费陷阱的最终目的都是让消费者多多付钱。来北京出差的浙江罗先生称这些聚金敛财者是“周扒皮”,“成天就想着消费者的腰包,他们恨不得把卫生纸都变成钱。”记者试图找出罗先生说的“周扒皮”都是哪些人,结果发现这个链条非常复杂,归纳起来有五种人。

  头两种是移动通信的运营商和内容服务商(简称“sp”)。

  北京邮电大学一位研究者说:“恶意骗费最严重的是一些地方的移动运营商和sp。sp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有分成协议,含糊不清的收费和强制性的包月费对双方都有好处,所以有的移动运营商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第三种是改做短信业务的声讯台。

  “一度红火的声讯台现在都改做短信业务了,他们也参与分成。”中国联通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只要你往他们的号码打个电话去咨询一下,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因为声讯的话费特别贵。”

  第四和第五种是一些出卖用户手机号的商家,以及个别电视台、电台的栏目。

  除了一些运营商、sp和改做短信业务的咨询台,中国联通的刘先生认为那些出卖用户手机号的商家和越来越多的电台、电视台栏目也加入了“周扒皮”的行列,“因为他们也从中得利,利益让他们蔑视规则。”

  怕麻烦的消费者成了“温顺的绵羊”

  做保险的沈东哲说他替几个朋友交过手机费,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服务费,但他们一来没时间,二来弄不懂,三来怕麻烦。“那些5块、10块的服务费,你要是去折腾还不止费这么点钱,”他抱怨道,“主要是绕上半天受一肚子气,可能还取消不了。”

  据记者了解,多数消费者都是由于类似的原因而选择了沉默。罗先生说:“那些‘周扒皮’就是抓住消费者的这种心态,不择手段地榨取钱财。”[page]

  专家提醒说,消费者首先要有维权意识,2亿多手机用户,要是每人每月多收5元,一年就是100多亿。消费者应该明明白白消费,该投诉的投诉;其次是预防,面对众多陷阱,最好不要轻易开通一些网络服务;最后要知道一些简易的取消服务的方法(见文末的链接)。

  法律专家:陷阱收费是一种强制交易或欺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认为,收费陷阱和恶意收费,其实是强制交易或利用合同形式的欺诈。实践中通常有三种情况:

  第一,协议不明确(包括内容不明确和订约程序不明确),无论消费者如何小心都可能掉进收费陷阱。对此,消费者可依法主张协议无效或选择撤销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后果多半就是退钱;

  第二,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得很明确,消费者付了钱却根本得不到服务,其后甚至连对方当事人也找不到,对方这样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欺诈性质,应为法律所禁止、为行政执法所查处,严重者构成犯罪;

  第三,一方在自己出具的协议文本中作出漂亮的许诺,提供的服务却与协议大相径庭,这实际上属于不适当履行合同,应当依合同法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

  当然,他表示,如果一方在协议(如登录某些网站时网站提出的条款)中明确告知享用这项服务是有偿的,另一方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同意(如订阅信息、点击同意)就意味着接受协议条款,有偿服务的一方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不存在违约或侵权的问题。

  相关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

  针对短信收费陷阱引起的众多怨言,清华大学一位教授尖锐地指出,问题的关键在移动和联通这些运营商身上,“他们靠着行业垄断牟取暴利。”该教授认为在利益的诱惑下靠自律非常困难,因此电信管理部门的约束尤为重要,“但现在电信管理部门和运营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他对这个问题能否在短期内得到解决感到悲观。

  但长期研究短信问题的张胜利则认为,从管理上来说,立法和行规都不可缺少。相关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处罚的力度,将“硬处罚”和 “软封杀”相结合。他解释说,“硬处罚”如罚金,网易就遭受过;“软封杀”如运营商禁止违规的sp将来开展彩信业务。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学者则建议有关部门定期公布违规的黑名单,以此来加强业界自律。

  记者在采访中国移动相关负责人时,他们多对这个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则称解决短信收费陷阱等问题是该部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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