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余先生2006年1月24日在杭州花了2400元买了件水獭毛大衣。同年4月底,送到常山一家干洗店去洗涤,交待店员,衣领部位的水獭毛要清洗,内套只需洗双袖。
几天后,余先生上门去取,发现整件水獭毛大衣的内套都被洗过,导致水獭毛发硬、缩水,根本无法再穿。店主说再想办法处理一下,看能不能予以补救。
这样,这件大衣就在干洗店里度过了一个夏天和秋天。2006年11月份,余先生觉得穿着季节已到,又上干洗店去取。店主无奈地告诉他,实在没办法处理了。
余先生没有取回自己的大衣,要求店方赔偿1200元。店主认为余先生称大衣价值2400元没有依据,而余先生也确实提供不了有效票据,只答应赔500元。之后,余先生多次与吕女士交涉,皆应数额差距太大无法达成协议。
又一个冬天过去了,余先生的大衣还在这家洗衣店里。这起纠纷从发生起已过了整整一年。2007年5月,余先生找到了该县消费者协会,要求给予解决。
2007年6月11日,在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协议,洗衣店赔偿给余先生800元、衣服由余先生取回。
点评:拖,总不能解决问题。洗衣店店主还是想想怎么提高洗衣水平的好,不然,下次又得故伎重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