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缴销发票
(一)受理范围:
纳税人因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使用防伪税控资格、发票改版、丢失被盗、霉变及发票存根联保存期满等原因需按有关规定作废空白未使用发票。
(二)办理程序:
纳税人到文书收递窗口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两份,(注销防伪税控时需填写一式四份),加盖税务代码章和公章交回文书收递窗口。文书收递窗口应于当日传递给主管税务所。主管税务所收到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待批缴销发票进行清理核对,在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并负责监督企业完成缴销发票事宜。
(三)咨询电话:依所辖范围确定。
第二税务所:66027635
第三税务所:66027641
第四税务所:66027680
第五税务所:66027683
第六税务所:66027636
第七税务所:66027626
第八税务所:66027662
第九税务所:66027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