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初中文化水平,今年40岁的李某竟用自己的独门“药方”,让一批人为其制造、销售假药、假保健品,还伪造注册商标“促进销售”。4日,记者了解到,该案涉及23人被判刑,另有多人另案处理。
没有制药资质的李某声称自己掌握了治疗腰腿疼的独门“药方”,组织王某等5人在寒亭区、昌邑市等租房处进行生产、包装及对外销售假药与假保健食品。李某负责生产假药的原料供应,并将生产、包装好的瓶装假药“风湿关节丹”、“风疼丸”、“骨康通络丸”及假冒保健食品“藏红花祛痛丹”,以每瓶3.5元至13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马某在内的八人,截至2012年4月被警方抓获,案件涉及药品数量近10万瓶,涉及金额也超过了66万元。
法院查明,李某等人生产的药品,还被一些经营药店的商家以9元到15元不等的价格买去,再以13元到26元不等的价格卖出。案发后,大量药品被警方查获。
而为了促进销路,只有初中文化李某也知道傍名牌。2011年2月至同年12月,他让经营广告印刷生意的于某,为其伪造沈阳某制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印制带有该注册商标标识的假药“风湿关节丹”不干胶;假药“风湿关节丹”、“骨康通络丸”及假冒保健食品“健骨风湿丸”的说明书,以及假冒药品、保健食品外包装盒。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李某组织他人生产、包装、发售假药及假冒保健食品,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判决其有期徒刑七年。同案犯中21人,分别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罪分别获缓刑到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期。于某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