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0日,文昌食药监局检查发往该市翁田镇的救灾物资时,发现有3个品种的面包共132件有霉变现象,该产品由海南省民政厅从海南某贸易有限公司购进。
经查实,海南某贸易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3日和7月3日,从福建省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1100件面包,其中发生霉变的面包共有5个品种700件。7月18日海南发生台风灾情后,该公司销售了482件霉变面包给省民政厅和海口市民政局用于救灾。
据了解,海南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霉变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本案社会影响恶劣,给灾区人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海口食药监局对海南华健贸易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789元;2、处货值10倍罚款348000元,罚没款共计359789元;3、没收72箱霉变食品;4、吊销该公司的《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