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晋江工商部门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关于汽车“三包”申诉举报案件。记者了解到,这是国家质检总局今年10月份正式实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后,晋江首例关于汽车“三包”新要求的申诉。
投诉:车子买来第三天
冷却液液位报警
11月8日,莆田人陈先生在晋江某4S店,购买了奔驰R300商务车,可在11月12日,开车出行的他,发现车辆仪表的冷却液液位报警了,还出现了故障。
价值50多万的新车,才三天就出现问题,陈先生着急地联系了4S店。4S店建议陈先生先加水,再到店内更换冷却液盖子,可更换后,冷却液报警问题依然存在。12月6日陈先生再进4S店检查,结果是“检查仪表显示冷却液位不足(对发动机水箱对调,故障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检查)”。
“4S店让我拆发动机检查,我肯定不会答应的。发动机就是车子的‘心脏’,我不可能把‘心脏’拿下来拆一拆,看一看再装回去吧?”陈先生说,他要求4S店,根据“新三包”法为自己更换一辆新车,可被拒绝了。陈先生只好向晋江市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申诉。
处理:
4S店为车主
更换全新发动机
新车发动机出现问题,陈先生提出退换车要求,按照“三包法”,他可以退换车吗?
在接到投诉后,晋江12315工作人员立即对事件进行了调查,虽然陈先生所反映的问题的确存在,可还达不到更换整车标准。
“我们根据汽车‘新三包’规定,购买家用汽车,60天内,3000公里内,如果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部件出现故障,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就达到更换整车标准。如果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露等故障才可退车换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丁主任说。
经过调解,陈先生和商家达成协议。4S店为陈先生免费更换一个原厂全新发动机,同时还给陈先生延长两年的保修服务,并赠送了一个一万元售后待用金,弥补陈先生在用车过程中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