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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起纠纷可以秋后算账

2014-09-2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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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旅行社成游客投诉热点根据青岛市旅游局发布的《青岛市旅游服务质量公报》显示,今年6月份,青岛市旅游质监所受理有效投诉86件。其中,投诉旅行社的有29件,占33.72%;投诉A级景区的13件,占15.12...

  现状旅行社成游客投诉热点

  根据青岛市旅游局发布的《青岛市旅游服务质量公报》显示,今年6月份,青岛市旅游质监所受理有效投诉86件。其中,投诉旅行社的有29件,占 33.72 %;投诉A级景区的13件,占15.12%;投诉星级宾馆的有9件,占10.47%;非星级宾馆26件,占30.23%。反映服务质量 46件,占53.49% ;反映收费不合理17件,占19.77%;反映不履约4件,占4.65%。组团市场中,主要问题有旅游安全、服务质量、费用纠纷、境外购物纠纷、退团纠纷等。

  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者通过旅游主管部门不能解决的,很多市民会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权。8月11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2010年至2014年,该院受理涉及旅游公司的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共计30件。其中,有24件是发生在旅游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纠纷。这24件案件中,旅游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主张服务费用的共4件,其余20件均是客户作为原告起诉旅游公司的案件。

  其中,客户起诉主张退还境外购物款项的有5件;客户起诉主张因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有4件;客户主张旅游公司服务不到位,起诉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的有4件;剩余7件为因故未能出游的,客户起诉退还已交纳的旅游服务费用,或者旅游归来要求退还押金。

  建议遭遇纠纷冷静留证据

  外出旅游,如何避免出现纠纷?首先,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一份详尽的书面合同。“一般情况下,旅行社提供的合同大多都有固定的格式。很多市民认为,所有的主动权都在旅行社手里,作为游客不可能重新拟定一份旅游合同。”市中院民二庭法官王琳表示,游客可以与旅行社充分沟通,将自己的要求、双方的特殊约定作为补充条款记载于旅游合同中;另外,记得向旅行社索要行程单,并可与旅行社协商将行程单作为合同附件约定于旅游合同中,合同签订时要求旅行社加盖公章。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要有安全意识,如有自费项目应选择与自己年龄、体力相符的项目,对过于激烈刺激的项目谨慎选择。

  此外,市民应该树立证据意识、维权意识。“一旦发生旅游纠纷,一定要冷静地保留证据、合法维权。”王琳说,发生纠纷后,游客可以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此外,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应该及时报警并到医院就诊,这样可以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伤害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受伤害的程度,避免遭遇因缺乏相关证据,旅行社或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游客可向旅游局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最后,王琳提醒,旅游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纠纷发生后,游客应该及时主张权利,以免超过诉讼时效。此外,她还提醒市民,在外出旅游时最好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遇到旅游纠纷维权时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要及时冷静处理。比如拒绝登机、登船、中断旅行 ,这样将使自己的损失扩大,属于维权过当,扩大部分的损失将不会得到赔偿。另外,旅游投诉是具有时效性的,以旅游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其侵害时计算,须在60天之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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