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 近日,来自福建、江西、湖北省的10个名胜风景区工商局代表,在福建省武夷山市签订了《名胜风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域协作议定书》。今后,消费者在庐山、井冈山、三清山、武当山、武夷山、万石山、莆田妈祖、太姥山、大金湖、永定土楼等10个名胜风景区的任何一地遭遇消费纠纷,可向其所在地的12315申诉,也可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资源进行申诉。 据介绍,10个名胜风景区工商机关将实行“谁受理、谁转办、谁反馈”的原则,统一异地申诉受理调处时限,并依照事发地执行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处理消费争议及纠纷事宜。各合作方还将定期组织人员互访,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消费争议管理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情况、特点及趋势,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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