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07年1月,一对年轻人到市区一家婚纱摄影店拍婚纱照,摄影店为2人免费提供了结婚摄像服务,当这对新婚夫妇从摄影店取回结婚摄像光盘放映时,里面竟然出现有损结婚气氛的镜头,给2人和家人带来精神负担。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2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营者承认摄像制作过程中出现纰漏,导致光盘中有不和谐镜头,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一时难以达成调解协议。
工作人员从法、理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述相关事实及处理依据,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为消费者重新制作一张结婚摄像光盘,并一次性赔偿精神损失费518元。
点评:工作不细致,好事也会搞砸。别人结婚,你马虎做事,那还不讨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