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程:
潜山县龙潭乡湖田村29户农民2008年4月在余井农工贸经销商王某处购单季稻种Y两优555品种123.4斤。后来稻苗不同程度感染引发穗颈瘟病,造成大面积减产,有些田块几乎颗粒无收,给农户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农户表示,他们严格按照农技部门提供的病虫情报及时施药,但一直没有效果,遂认为该品种存在严重稻瘟病菌和抗病率低下质量问题,是引发稻瘟病的主要原因。2008年[page]9月10日,29户农民将经销商诉至潜山县消费者,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12340元。
潜山县消协受理投诉后,当天就邀请县种子管理站一同前往受灾农户农田现场察看。经查:农户反映情况属实,核对农户购种发票一致,但就是否属种子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议。
处理结果:
经潜山县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经销商王某按每斤种子补偿40元,共补偿29户农民人民币[page]49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