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成武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销售“地沟油”260余万元、总计200多吨的犯罪嫌疑人路春法依法批准逮捕。
现初步查明,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犯罪嫌疑人路春法以明显低于正常市场食用油价的价格,多次从济南市发达油脂有限公司、济南泰鑫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均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查封)购买价值2678020余元、200多吨“地沟油”,并在明知生产厂家没有食用油生产许可证和食用油质量检验报告的情况下,全部在我县销售给他人用做饲料添加剂和食用油,大肆谋取暴利。经检测,路春法所销售的“地沟油”不仅存在胆固醇、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严重问题,而且含有致癌物质,人食用后,会对人体产生潜在危害。
案发后,成武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依法提前介入,协助公安机关分析、讨论案情,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帮助固定证据,在三日内依法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