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预付式消费纠纷逐年升温,尤其是在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问题尤为严重。对此,南通市通州工商局从美容美发、健身这两个行业入手,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和风险防范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预付式经营行为与消费现状
1.主体资格低槛化。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在预付费经营的资金规模、信用状况等主体资质上设置门槛,导致市场上预付费发卡主体混乱,实力参差不齐,信用良莠并存。经营者盲目大量发卡,客户数量激增而实际服务能力和软硬件条件无法承受,导致各种消费纠纷不断出现。
2.涉及行业辐射化。预付费经营已经成为服务行业的普遍现象,除了通讯等垄断行业、大型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大量发卡外,洗浴洗衣洗车、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一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已经成为预付费经营模式的主力军。
3.用卡范围狭窄化。当前市场上绝大多数预付卡发售与使用都采用封闭式模式,由经营者自行发售,只局限于在发卡主体经营场所或合作连锁单位使用,少数甚至在分店之间也不能通用,预付卡在实际使用中受到商家的种种限制。
4.隐性融资目的化。调查发现,发售预付卡已成为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公开的融资渠道。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经营者普遍以分店连锁等模式进行市场扩张,而发行预付卡正好弥补了资金的不足,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就关店大吉甚至卷款逃跑。
5.消费争议群体化。预付卡发卡量不断扩大,预付式消费群体不断膨胀,消费争议也从个别向群体快速蔓延,群体性、突发性的争议日益增多。
6.消费风险高危化。预付卡消费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上,商家以企业信誉作为保证来发卡,消费者基于对商家的信任购买预付卡,一旦经营者失信,消费者是风险的唯一承担者。
二、预付式消费监管与风险防控难点分析
1.法律法规缺失导致经营无序监管真空。目前,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内没有针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范,导致预付式消费经营中对发卡主体、发卡数量、发卡限额监管缺乏依据。工商部门在调解预付式消费纠纷时只能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般规定,难以依法对经营者作出实质性处罚。
2.信用机制未健全导致失信行为失去约束。信用机制未健全是预付式消费纠纷增多的直接原因。一方面,失信惩罚机制的缺乏,使商家失信成本低廉,无法引起商家对企业信用的足够重视,不能形成良好的信用道德习惯。另一方面,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助长了不良商家不诚信经营的侥幸心理。
3.契约漏洞导致消费者维权举证艰难。在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形成的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办卡时都没有与经营者签订涉及服务细节的书面合同,仅有一张具有合同性质的预付卡为凭,并且卡上普遍印有“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霸王条款,规避商家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
三、预付式消费监管与风险防控建议
1.建立专门法规,确保监管有法可依。一是进行专门立法。明确预付卡发行主体、发行资质和发行程序等重要问题;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范围和监管方式;明确处罚规定和消费者救济途径。二是完善和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修改《合同法》,增设预付费合同订立细则,从合同内容层面加以规范;修改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专门条款,对预付式消费的执法监管和权益保护进行详细规定。
2.研制相关制度,强化外部约束力。一是建立预付式经营申报登记制度。经营者需事先向监管部门申报,监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预付式经营市场主体数据库。凡未申报批准就擅自发行预付卡的依法实行行政处罚。二是建立预付式经营保证金制度。开户银行建立保证金专有账户,经营者获得发卡资格后,须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用于对消费者的先行赔付。三是建立预付式消费风险基金制度。政府每年从服务行业缴纳的税收当中,按照一定比例建立预付式消费风险基金,实行不足额赔付。当经营者保证金不足以赔付群体纠纷时,消费者可从政府得到适当补偿。
3.履行监管职责,维护预付式消费经营秩序。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开展美容美发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及时通过媒体发布预付式消费警示,切实提高消费者的契约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