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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牛肉干被罚1万元

2019-10-01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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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浙江海宁某超市,因出售过期食品,被消费者投诉,工商部门对该超市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入夏以后,涉及食品保质期的投诉有所增多。6月24日,上海人沈某和朋友一起来海宁旅游,他们在洛隆路附近的一家中型连锁超市内买了3包“佳时”牌沙爹味牛肉干。每包牛肉干的零售价是12.8元,他们共付了38.4元。

  东西买了就打开来填肚子,吃到第二包,沈某发觉不对劲。商品外包装上写着“生产日期:2010年8月16日,保质期是300天”。这样算下来,牛肉干到6月24日已经过期了。沈某拿着小票回到超市,向店主索赔。

  超市老板朱某看过包装后,承认商品确实过期了。但沈某要求的10倍赔偿,朱某觉得太高了。双方协商不下,沈某向海宁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在超市货架上查获了同一牌子同一批次另外1包过期牛肉干。朱某说,这批牛肉干是他今年3月14日从嘉善一家批发部进来的,当时一共进了10包。事发之前,店里一共卖出去6包,至于是不是过期的工商部门无法查证。

  由于这家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工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超市处以1万元的罚款。7月4日罚单送达,朱某追悔莫及。

  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假一赔十”的规定,沈某也如愿获得赔偿。工商人士提醒:夏日来临,谨防身边的过期变质食品。(作者:记者 郑小梅 通讯员 朱建中 叶蕴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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