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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防骗必修课

2016-09-0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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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微信、刷朋友圈成了很多“拇指族”的习惯,不知从何时起,原本用来晒美食、晒心情、发表心灵鸡汤的微信朋友圈早已变了味,突然多了一些生意人,“好友”频频晒出化妆品、保健品、服饰等一系列商品的信息。这是一种新的电商“朋友销售模式”,还是假货、仿品的藏身之地?“奢侈品”代购背后是怎样的流程?是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通过微商、朋友圈代购?或许你还不知道,朋友圈代购有些商品,弄不好将面临牢狱之灾。

  1、购物经历

  “熟人经济”交易刷友情遇假货碍面子咽苦水“好端端的相对私密交流的圈子,常看到销售信息,有时还会被‘杀熟’,感觉很烦,被坑了几百元钱不说,还憋了一肚子气。”在西安一家软件园工作的马先生提到曾遭遇微信朋友圈的“宰熟”,满是怨言。

  马先生介绍,自己的一个朋友有稳定工作,爱折腾,有空的时候喜欢通过微信卖电子配件,自称是正品,有盖章小票还有厂家的包装。自己看了朋友发在朋友圈里的照片后,买了一个移动硬盘,价格比家电卖场里的便宜一半,比网店也便宜不少。谁想到,买回来没几天就坏了,去厂家售后点检测,居然是拼装的。

  马先生说,如果是在其他网络商城上,以这个价格买正品,绝对不会相信,因为是朋友才相信他,哪知道结果是这样。碍于情面,他没有要求对方退货或赔偿。不过,自从微信购物“被骗”后,他对“熟人营销”的态度就有了很大变化,对于微信朋友圈里做类似“代购”、“海淘”的朋友,关系好的,屏蔽他的朋友圈动态;关系不好的,就直接拉黑。

  2、卖家心得

  光明正大卖“假货”自称能规避诸多风险在微信查找一栏输入“代购”两字,便出现一连串公共营销账号,从红酒、眼镜到服装、包包,种类丰富。他们的微信“朋友圈”,每天以10条左右的速度在更新,每条更新的图片都是发布的大牌产品,其中以名品手表居多:劳力士、江诗丹顿、万国……

  他们的价格与专柜相差那么大主要是因为卖的是A货。买家也是知假买假。微信上因内容仅朋友圈可见,加的好友稍微评估一下,比如翻翻他们的相册看一下,被工商部门等查处的可能性很小。

  3、律师说法

  微信代购属非法经营,消费者维权面临难题

  目前在微信开店门槛很低,只需注册一个账号即可。微信商家通过不断在朋友圈发产品图片,利用朋友推荐,通过展示真货专柜、快递单、专柜小票来“诱惑”消费者。

  消费者如果受骗怎么办?律师认为,商家如果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微信朋友圈私人代购就属于非法经营。从法律角度讲,微信代购销售高仿和假冒伪劣商品,涉嫌触犯销售伪劣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买卖双方大多是熟人或朋友,作为购买商品者,不想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但从民事角度说其实已经构成了欺诈。

  同时,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这就意味着,如果消费者在微信平台上购买了虚假产品,销售者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微信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和有效联系方式,或者明知销售者利用微信对消费者进行侵权不采取措施,微信平台应对消费者的权益受损负责。

  “如果是通过微信认证的公众账号购买的商品,微信平台是应当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但如果是通过私人微信账号进行的交易,消费者权益可能很难得到保障。”

   4、警方提示“朋友圈”也有陷阱

  防盗防骗是门必修课其实,“朋友圈”代购的风险不仅仅只是买到假货或残次品,因为圈子大了就会有各种问题,经常使用微信代购,防盗防骗是门必修课。

  利用代购诈骗其实并不少见,一般情况下,诈骗者声称能“海外代购”,价格优惠,为您打折,可付款之后,对方会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类似的理由要您加付“关税”,等您钱付了,货品也收不到。

  “还有利用二维码诈骗,诈骗者以商品返利或者降价为诱饵,发送商品二维码,一旦安装,木马病毒就会盗取您的应用账号、密码等隐私信息。”

  最常见的诈骗方法就是点赞诈骗,集满多少个赞就可以获礼品,等集满兑换礼品时,才发现奖励“缩水”。另一种骗局是,商家发布“点赞”信息时,就留了“后手”,并不透露商家具体位置,而是写着电话通知,要求参与者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发到微信平台,目的是套取更多人的个人信息。

   5、多知道点

  不是所有商品都能代购弄不好将面临牢狱之灾。如果您或您身边的朋友还在热衷于“朋友圈”购物,有些方面的知识您一定要知道,有些商品是不能通过微商、朋友圈代购的,如有涉及,您或许将面临牢狱之灾。

  2015年6月29日,杭州西湖区法院判决一位在朋友圈销售假减肥针的辣妈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6年4月,一名80后美女做微商,因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将美容假药肉毒素通过朋友圈销售,并提供注射服务,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6年5月,辽宁大连警方破获特大进口假药案,涉案金额逾600万元。该事件中,嫌疑人孙某是个微商,通过网络购买供货方从韩国、日本非法采购VC注射液、黄麻膏、玻尿酸等未经国家药监局备案的假药及医疗器械,再通过网络招募代理,让代理在微信朋友圈、微店以及微信群里进行出售。孙某等人因此被警方刑事拘留。

  《刑法》上的假药并非我们事实意义上的假药。一些真药,照样可以构成法律上的假药。比如某些国外生产的药品,本身在国外是真的、合格的,但是按法律规定在国内销售是必须经过审批并经正规途径检验进口才是合法的。国外生产的事实意义上的真药,如果未经审批检验进口而进行销售,就是法律上的假药了。所以,不要以为自己销售或代购的是国外的真药就不会构成犯罪,必须确保有合法来源和途径。

  有些销售假药的人被抓获后,往往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觉得不是专门卖药,就是工作之余通过朋友圈做做,总共才几笔交易,也没造成什么伤害,最多罚款好了。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假药的数量和危害后果没有要求,只要有销售行为,都构成犯罪。临汾市襄汾县一男子因卖了5盒假的健胃消食片获利3.5元,也被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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