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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廉价电视接收器骗人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4-08-26 13:50
导读: 【导读】近日,两位经营者在山东省兰陵县城街头兜售一种有线电视卫星接收器,形状如肥皂盒大小,上面有与电视相连接的接口,还有一个指示灯。经营者称该电视增频接受器大约相当卫星小锅功能,可以收到30多个...

  【导读】近日,两位经营者在山东省兰陵县城街头兜售一种有线电视卫星接收器,形状如肥皂盒大小,上面有与电视相连接的接口,还有一个指示灯。经营者称该电视增频接受器大约相当卫星“小锅”功能,可以收到30多个频道,每个只售10元。面对消费者的质疑,经营者将接收器插到电视上,立时就能看到电视画面。持怀疑态度的消费者纷纷购买,回家后发现并不能收到电视信号,此时经营者再也找不到了。

  兰陵县消协提醒消费者,要注意识别经营者的诈骗伎俩。一是经营者使用隐瞒的方式演示。经营者所使用的电视机,其实并未播出电视节目,而是事先录制好电视节目,通过视频栏目进行播放,所谓“电视接收器”只相当于控制开关,插入便接通已录好的电视节目。二是经营者使用雇“拖”的方式促销。消费者在心存疑虑的时候,看到别人踊跃购买,心理就会明显地放松警惕,跟着大家一起购买,而带头购买的“消费者”,往往是经营者的诈骗同伙,以“托”的方式购买,并说一些物美价廉的赞语。三是经营者使用拖延的方式撤离。经营者在介绍商品时,称电视接受器插到电视上面后,将电视调到待机状态,需要30-40分钟的时间进行自行搜台,如果在农村这个时间还需要更长,等到接受器上面的信号灯发亮时,就可以收看电视,由于打了这个时间差,消费者发现受骗再找经营者,往往已经落空。

  消协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查验经营者的相关手续。询问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商品有无合格证明,查看销售者的工作证或名片,努力弄清销售者的真实身份,查验销售商品是否属于国家许可生产。如卫星电视接受器是国家禁止生产的商品,其质量将无法得到保证,出现问题不可能受消法保护,因此购买风险极大。二是检查商品及其包装、宣传材料。查验商品质量及重量是否让人放心,外观是精致还是粗糙,有无外包装,宣传材料印刷是否精美,宣传内容有无言过其实。对于材料轻、容积小、表面简陋的商品,要提高警惕,如果小广告宣传纸非常毛糙,则趁早别凑热闹。三是加强对现场情况的判断。对经营者的演示道具细加审视,看电视播出内容是否为实时画面,内容是否有反复。看购买商品的人是否有人故意带头,有人是否前来退货,最主要的是打消认为花钱不多,即使受骗损失也不大的侥幸心理,不给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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