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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有底气 消费不纠结

2014-02-2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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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法:认定两项霸王条款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

  最高法:认定两项霸王条款

  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在餐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时,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去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xx元”、“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餐饮行业这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要求在1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1月4日本版结合广州餐饮市场进行相关报道)。春节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表态,明确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xx元”为霸王条款,但对其他四种不公平格式条款未做任何说明。

  其实,关于相关条款的争论已经在业界、法律界持续了10多年。“最高法对10多年的争执一锤定音,实际上是给餐饮行业树立了一个大框架下的操作规范,而消费者也能根据实际情况维权,从而形成一个健康良性的餐饮市场。”北京大学法学院佟强教授认为,其更大意义在于对霸王条款的清晰定性,让消费者面对酒店的不公平条款时有底气,消协和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能迅速执法。

  而针对该条款的定性记者采访了广州市消委会内部人士,他表示,只要接到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的投诉,将立刻进行处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业界声音

  正在积极调整规范

  “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的定性,对很多餐厅来说无疑是一大重锤狠狠地甩砸在头上,在餐饮业比较成熟的广州市场也掀起大波。

  很多食肆早就取消“包间最低消费”

  广州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倪弘告诉记者,广州的餐饮消费市场非常成熟,除了最高端的五星级酒店以及部分高级食府外,很多酒楼食肆早就已经取消“包间最低消费”了,可自带酒水在广州的食肆也相当普遍。不过,并非绝无仅有。记者致电广州珠江新城、二沙岛以及多家五星级的高端餐饮,“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最低消费xx元”的规定依然存在,不过,中低端餐饮已经或明或暗撤销相关规定。深圳情况更为严峻,经消费者调查统计,对包间无任何限制或要求的仅占两成,对自带酒水无任何限制的仅占四成。其中,受访的66家设有包间的餐饮企业有最低消费的达43家,占设包间单位总数的65.2%;明确禁止自带酒水的有 41家,占样本总数的41%。

  商家认为市场行为应由市场解决

  多家餐饮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最高法院的明确表态,他们已经知悉,但有不少商家认为这定论有一刀切之嫌,并表示市场行为应该由市场自己解决。有餐厅老板说,“一个包间的成本是大厅的两倍还多,设置最低消费这么久,可以说有一定的合理性,希望能酌情考虑,不要一刀切。”有不少五星级酒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在开会讨论,必须按照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但同时也在担忧,“如果一两个顾客都花50元占一个房间几小时,酒楼真的就无法营业了。”还有餐饮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客人自带酒水,简单点些开胃小吃就坐一整晚,那么请问餐厅还应该接受吗?

  也有酒楼早就取消了“包间最低消费”,但不愿意放弃“禁止自带酒水”,究其原因,无非是利益所在。一家连锁餐厅的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酒楼自身经营规模和消费定位不同,酒水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也各有不同,但以白酒销售为例,大众饭店销售的中端品牌白酒的毛利润通常在40%,高端酒店的毛利润则更高甚至超过50%。如果开放顾客自带酒水,酒店的经营利润不可避免会受到影响,由此带来的影响显然不能通过降低员工工资、上调菜品价格实现。

  广州餐饮旗舰企业炳胜集团总经理曹嗣全告诉记者,这两项“霸王条款”的认定,应该对星级酒店和高端餐饮的影响比较大,对中低端餐饮,影响甚微。“现在很多餐饮业包间设置了最低消费,并且也收取开瓶费,但并非是硬性规定,也没有强制执行。消费者实在不愿意掏这钱,一般也就算了,所以执行起来并没有多大压力。”

  消费者看法

  赞成新规 实施有难度

  对于最高法院的解释,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大家对此一致赞同,但也有市民担心实施有难度。

  餐厅可选择酒水少且贵

  消费者邝小姐觉得餐厅确实不应设定房间的最低消费,市场上有些餐厅房间的茶位费本来就比较贵,菜价也比大厅贵,再设最低消费确实算是霸王条款。但是对于餐厅担心一两个顾客就订个大房间的问题,她提议餐厅可否按照房间的大小来设定用餐人数,而非设计最低消费。网友wing表示,在外国很少自带酒水的习惯,但在国内餐厅可选的好酒水少而且贵,这是消费者希望自带酒水的主因。餐厅应该反思,酒的选择如果更多样、价格如果更亲民,消费者在用餐时点酒就不会有挨一刀的感觉。

  担心维权有一定难度

  市民黄小姐认为,允许自带酒水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可能就不愿意因为吃顿饭的事儿闹到法院。而市民刘先生则表示,如果自己真遇到不让自带酒水的事或者要收取最低消费,一定会维权到底。但对消费者而言,最关心的事是酒店拒不执行,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方先生说,消费者维权还是有一定难度,如果一些酒楼换个名目来收费,比如现在就有包房菜牌与大厅不同,包房茶位费明显高于大厅茶位费,相关部门如何监管?

  维权

  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方式有三种

  据记者了解,按照规定,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方式有三种:自己与酒店协商,向消委会、工商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个人消费者与酒店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单独跟酒店协商一般很难争取到合法权益。同时,向法院起诉即使最终胜诉,与争取到的权益相比,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也是一般消费者不愿意承受的。所以,最稳妥的办法是向消委会、工商部门投诉。按照最高法表态对此类事情的定性,消委会和工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可迅速采取相应措施规范商家行为,大大减少消费者的投诉成本。即使不得不去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法院也有明确依据认定这些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广东君之杰律师事务所的陈启宣律师认为,最高法院的表态虽然不是司法解释,但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判决导向作用,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非常有利。如果经营者存在以上“霸王条款”的经营行为,该经营者可能面临向消费者返还相应多收取的费用,承担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而且会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万元罚款。佟强认为,明确“禁止自带酒水”为霸王条款,是对餐饮市场此类行为的一个警示,迫使其改变营销策略,从菜品和服务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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