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磕坏一个醒酒器顾客赔了三千七

2013-11-2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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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酒至半酣,刷卡埋单,可当顾客按完密码之后才发现,结账单上一项客损水晶吹制醒酒器,赔损金额竟高达3700元。昨天,市民任先生把自己在市区某酒店的消费遭遇向商报维权315栏目投诉,他认为,损坏东西自己的确...

  酒至半酣,刷卡埋单,可当顾客按完密码之后才发现,结账单上一项“客损水晶吹制醒酒器”,赔损金额竟高达3700元。昨天,市民任先生把自己在市区某酒店的消费遭遇向“商报维权315”栏目投诉,他认为,损坏东西自己的确有责任,但3700元的赔偿金额是否该提前告知协商,是否该扣除物品折旧费。

  消费者:无提醒无协商,这钱赔得有点糊涂

  11月18日晚,市民任先生邀请12位好友在市区某酒店庆生。酒至半酣,没承想醒酒器被好友周先生倒酒时磕裂,本以为这只是普通的玻璃器皿,大家也没当回事。

  酒席结束,多喝了两杯的任先生并没留意到席间的小插曲,便匆匆按了银行卡密码,刷卡埋单。可刷完一看账单觉得不对劲,“金额怎么比排菜时约定的多了这么多?”

  拿来结账单一看,才发现包含“客损水晶吹制醒酒器 3700元”。服务员解释,工作人员摔坏了也是要照这个价赔偿。随后,服务员出示了该店(楼面)低耗品售价清单,该款醒酒器的确标着3700元。

  因清单上牙签盒注明要200元一个,任先生觉得需要看到采购发票才能知道该款醒酒器价值几何。店方解释道,采购发票在总部,需要次日才能取到。

  任先生事后对记者说:“磕坏醒酒器,我们的确有责任,但如果这器皿真这么贵重,我们事先也不知道,店家是不是也该多提醒一句?要赔偿时他们是不是也该多协商一句,使用过的东西哪能按全新的原价赔啊?”

  酒店:本属奢侈品,事先提醒怕客人反感

  应任先生要求,店方次日出示了送货单,标注着一款Riedel品牌(译“力多”)旗下编号为1950/50的异形醒酒器,进货价3700元,“从上海进货时还是优惠后拿到的。”店内一位负责人介绍。

  该送货单送货日期为2011年6月1日,该负责人介绍,磕坏的醒酒器从2011年酒店开业后便开始使用,“这种易破损的奢侈品,我们平常使用也格外小心,基本都是服务员亲自倒酒。”“那天使用时,包厢客人要了3个,还说要自己倒酒,我们也生怕出事,没想到事情还是发生了。”

  对于埋单结算的服务员没尽到提醒义务,该负责人承认工作时存在不足,并认为如果协商解决更加合理。对于店方为何事先未提醒,该负责人回应:“如果当时我们跟客人说这东西贵,恐怕会引起客人的反感情绪,所以事先才没说。”

  相关部门:如何赔,赔多少,应双方商定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因损坏酒店物品并在赔偿上无法达成一致而引发的投诉并不少见,例如有些宾馆提供的物品赔偿单往往高出市场价不少。

  “消费者因过失而损坏酒店宾馆物品,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赔偿价格不是酒店、宾馆单方说了算。”市工商局消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应该要求酒店方提供损坏物品的购物凭证,按照上面的价格进行赔偿,并且赔偿金额应考虑物品的损坏程度、使用年限等方面评估确定。

  “赔偿需符合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工商工作人员表示。记者了解到,在工商部门对类似投诉进行的调解中,消费者损坏酒店物品后主要有3种赔偿方式:一是买回同样的物品赔偿;二是按物品的购入价,除去折旧费后赔偿;三是对于可修复的损坏,支付一定的修理费。

  市消保委一负责人也表示,损坏酒店物品的赔偿金需双方协商,不该是店方说赔多少就赔多少。协商中,店方应提供发票等证据证明物有所值,而设备的进货时间也应该为赔偿金额提供参考。这起案例中,店家在未提醒消费者的情况下,直接将损坏物品的赔偿金额纳入结账单让消费者直接埋单的做法,肯定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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