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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老板 VIP卡里剩下的六万三新老板不认账

2013-11-2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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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普通人来说,去KTV唱歌也就是一次花几百上千的事。甄先生不是,他办了张KTV贵宾卡,甩手就是10万。但在这张卡内还剩余6.3万元的时候,KTV易主了,而接盘的人坚称不会承担赔付责任。甄先生投诉消协。工...

  对普通人来说,去KTV唱歌也就是一次花几百上千的事。甄先生不是,他办了张KTV贵宾卡,甩手就是10万。但在这张卡内还剩余6.3万元的时候,KTV易主了,而接盘的人坚称不会承担赔付责任。

  甄先生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说这张卡太特殊,协调无法得到双方认可;甄先生只有最后一条路:向法院起诉。但纠结伴随而来——和这张卡有关的人有3个,以谁的名义起诉,或者说谁是原告成了一个伤透脑筋的问题。

  纠纷:

  还有6万3,老板甩手了

  甄先生不到35岁,却已经是当仁不让的“土豪”。他有钱,有自己的产业,应酬也多。

  今年5月份,他发现了杭州市中心的某高档会所。“服务好,音响好,装修上档次,客人们都喜欢。”甄先生说,他隔三差五就会带客人到这家会所消费,渐渐地和服务员都熟了,还和这家会所的一个领班成了朋友。“大概四月底五月初,我办了张贵宾卡,当时存了10万元。”

  这张卡还是蛮让甄先生省事的,不仅方便还可以打折。愉悦的消费持续到了今年八月。

  “他们忽然说这卡不能用了,因为会所换了老板。”甄先生说,“我也常看到‘预付式消费’陷阱的新闻,但没想到自己会碰上。”

  甄先生查了查,卡内余额还有6.3万。

  投诉:

  这张卡身世太离奇

  别说,这张卡还真是一朵“奇葩”。

  办卡当天的情形是这样的,甄先生曾和领班有过一段对话。

  甄先生:帮我办张卡吧,我把10万打到你们会所账上。

  领班:当然可以啊,但要填个人资料的。

  甄先生:我只负责出钱,其他手续方面的事情你帮我搞定就行了。卡也放你这里,我来消费了你帮我结算。

  一张身世离奇的贵宾卡由此诞生。

  代办的领班叫吴建草,她在该会所使用的化名(包括名片上的名字)是“吴怡”。所以,她便用“吴怡”的名字申请了这张内含10万元的KTV卡。

  如果能正常使用,估计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今年7月份,该会所的最大股东把股份转让给了一个叫齐平的人,之后其他小股东也纷纷跟进转手。到8月份,所有的股权全部转让到了齐平名下——也正是这个时候,新老板停用了吴怡的贵宾卡。

  “签署转让协议的时候,明确了责、权、利由我承担,并移交了所有债务,但出让方却隐瞒了这张卡的存在,我没有义务继续使用。”新老板齐平对记者说,他没有收到和卡相对应的钱,移交的债务中也没有该卡的备档。

  这也让协调的杭州下城区工商人员头疼:预付式消费的投诉见得多了,但像这种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

  起诉:

  谁是原告?

  KTV贵宾卡的登记名为“吴怡”,实际上却“查无此人”;吴建草是实际申请人,但却没出资;甄先生是实际办卡人,但卡并不在自己名下……工商协调失败后,如果想要回卡内的钱就只能选择诉讼,问题是如果到了法院,被告方是这家KTV会所可以确定,那么谁会是原告?

  “2个人可以成为原告,甄先生和吴建草都是具体存在的自然人,但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考虑,以吴建草的名义起诉更便捷有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梅宁律师说,因为已经明确责、权、利由第二任老板承担,那么被告人就和前一任老板无关。而原告关系相对复杂些:如以甄先生作为原告,他需要准备两层证据:吴建草是代办人、吴怡就是吴建草;而如果是以吴建草作为原告起诉,她只需要证明吴怡是自己的化名即可。

  梅律师说,这样多角的法律关系尽管比较复杂,但还是必须明确原被告主体的。“毕竟是真金白银付出去的,只要能找到会所方,还是能通过法院要回这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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