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法律问答

我父亲几年前在城际运营中乘公共汽车,下车时在车上摔倒,膝盖受伤,髌骨移位,粉碎骨折。司机把我父亲送到医院,付了一部分住院费,我父亲膝盖做了两次手术,伤口发炎,伤口无法愈合,现在做了第三次手术,司机拒绝付钱,医院已经付了将近两万美元。我想问一下这次事故是什么事故,责任是怎么分开的

2021-05-07 19:1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一般按照当地车管部门规定办理
  • 你好 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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