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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世林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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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保险纠纷
从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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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兵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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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损害赔偿、行政纠纷
解答快 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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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丹丹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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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损害赔偿、行政纠纷、互联网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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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倩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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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损害赔偿、互联网纠纷、证券投资、行政纠纷、知识产权、保险纠纷
态度好 从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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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爱东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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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医疗纠纷、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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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现行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1、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或者是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土地转让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土地转让合同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以及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县级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
县级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查督导工作。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县脱贫攻坚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可否再次申请宅基地
农村房屋变卖后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将房屋变卖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