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法律问答

离婚后,当地没有房子。户口只能迁回原处吗?还有别的办法吗。

离婚
2021-10-18 15: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变更。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按照现行户口政策,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
  • 将户口迁回原处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