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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上栗县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2019-01-11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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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办理程序(一)、名称预先核准(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三)、环评手续(四)、项目立项(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六)、工商注册登记(七)、企业代码证(八)、外汇登记证(九)、资本金帐户(十)、税务登记证(国、地两税)(十一)、海关备案二、办理

  一、办理程序

  (一)、名称预先核准

  (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环评手续

  (四)、项目立项

  (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工商注册登记

  (七)、企业代码证

  (八)、外汇登记证

  (九)、资本金帐户

  (十)、税务登记证(国、地两税)

  (十一)、海关备案

  二、办理有关手续所需材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

  办理地点:市政服务大厅工商局窗口

  所需材料:

  1、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红章,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日期、电话。(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2、外方提供境外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日期、电话,以及中文翻译件(用A4纸打印)。单位翻译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并注明电话、日期;个人翻译的,在翻译件上附翻译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电话、日期。

  3、香港当地公证书原件。

  (二)、到安监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办理地点:省、市安监局

  所需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2、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证明材料

  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办公场所和仓储地形设计图纸

  4、评价报告

  5、企业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必备的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

  7、主要负责人、安全副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证明

  8、配送服务能力的配送车辆情况证明材料

  9、县区安监局(花炮局)征求意见书

  10、公司工作保险的证明材料

  11、企业核准名称通知书(具备法人资格)

  (三)、办理环评手续

  办理地点:省、市、县环保局。

  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按申请的批复做环评报告书(或表或大纲)

  3、需要带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简介、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情况

  (四)、办理项目立项

  办理地点:市发改委

  所需材料:[page]

  1、可行性报告(到权威的中介机构办理)

  2、环评报告

  3、规划选址意见(规划局)

  4、土地预审意见(土地局)

  5、向发改局提出立项申请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办理地点:省外贸厅、市外贸局

  所需材料:

  1、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2、项目立项及可研报告

  3、合同、章程及附件

  4、作价出资的、需提供技术转让(引进)文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注册地址及生产场地使用证明(经营场所证明)

  7、投资各方登记注册证明或身份、履历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8、投资者资信证明

  9、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10、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11、涉及国有资产出资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意见

  12、涉及规划、土地、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需出具意见

  13、经营范围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商品的应提交商务部的批复

  14、公证书和认证书的原件

  15、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注:拿到外经委的批文后,先到技术监督局附码(机构代码),再回外经委办理批准证书。

  (六)、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办理地点:市政服务大厅工商局商品

  所需材料:

  1、合作意向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呈报文件

  3、合同、章程及呈报文件

  4、合营各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5、中外双方银行资信证明

  6、董事会成员委任书、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7、董事会成员名单

  8、授权书(外方公司授权某人在合同、章程上签字的书面证明)

  9、外方公司所在地的公证证书原件(主要对办理营业执照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的证明)

  10、中国驻外国大使馆认证证书原件(主要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证明)

  11、营业执照和证书为外文的均需翻译成中文,A4纸打印,翻译人员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七)、到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

  办理地点:市政服务大厅技术监督局窗口

  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page]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八)、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

  办理地点:萍乡市外汇管理局

  所需材料:

  1、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2、外经委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汇管理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九)、到银行办理资本金帐户

  办理地点:上栗县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

  (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地点:上栗国税分局、上栗地税局

  所需材料:

  1、税务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

  5、生产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7、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8、税种登记表

  9、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外经委批复

  10、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1、电子申报审批材料

  12、验证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13、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14、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

  15、税务会计制度备案报告书

  16、改组改制企业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17、其他有关资料

  (十一)、出口企业到海关备案

  办理地点:南昌海关(新余海关)

  所需材料:

  1、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2、外经委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有关资料

  三、办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条件

  摘自《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

  第三条 合资外贸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资外贸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外方投资者所占比例应在25%以上。

  第四条 设立合资外贸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外方投资者申请前三年年平均对华贸易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合资外贸公司注册地在中西部地区的,外方投资者申请前三年年平均对华贸易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page]

  2、(二)中方投资者应具有外贸经营权;申请前三年年平均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合资外贸公司注册地在中西部地区的,中方投资者申请前三年年平均进出口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

  3、合资外贸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3)、有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专业人员以及其它必备的物质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合资外贸公司,中方投资者须将下列文件通过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报国家商务部:

  1、项目建议书、中外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2、中外各方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资信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3、拟设立合资外贸公司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中外各方近三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5、外经贸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商务部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进行批复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办理以上证件和手续所需时间:15-30个工作日

  五、上栗县可给予优惠政策:

  1、土地

  (1)、对外来投资企业用地在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审批所需有关材料后,县土地主管部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实地踏勘提出预审意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条件的,且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支付了征地补偿款,预缴了土地审批规费,尽快办理。对符合条件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或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的用地以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县人民政府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2)、外来投资者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在土地使用期内,可以以合作、合资等方式与其他企业共同经营。

  (3)、外来投资企业到我县投资兴办企业,土地出让金可以返还到企业所在乡镇,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2、税收。

  外来投资商在我县境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上年实现所得税为基数,增长额在50-100万元、100-200万元、2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者,由县政府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3、规费

  (1)、实现低规费。项目建成投产进入规模以上企业后,涉及市级或市级以上的规费,由县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按最低标准收取。

  (2)、对外来投资者在我县办理开业手续时只要资料齐全,业务主管部门将给予马上办理。凡在我县投资的企业办理证照,除上级规费外,县内部门审批只收取工本费。[page]

  (3)、对在我县自来水供水区域以外的外商企业自供生活用水免收水资源费;未造成水土流失的,免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4)、对外来投资者在我县安装闭路电视、电话,可优先安装,优先选号,优先办理;对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劳动合同登记鉴证等只收取工本费;对外来投资者兴办企业工商注册费按注册资金最低标准收取,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5)、对外来投资企业在我县兴办的企业,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消防安全审批的给予从速办理,对办理好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评审、消防安全审批后有关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底限标准征收。

  (6)、对外来投资者兴办的各类生产企业(矿产品加工企业、竹木加工企业除外),企业应缴纳的各种行政性规费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取,对投资规模大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由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予以明确。

  4、基础设施

  实行“七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宽带网、通有线电视、通排水,平整土地。

  5、行政服务

  (1)、实行“一站式”服务。在项目资料准备齐全后,由县政务管理局在3天内代办县辖权限内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行政许可手续。县以上所有行政许可手续由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行办理。

  (2)、杜绝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招商引资企业实施检查和收费。

  (3)、实施重点保护。凡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企业,进入动漫产业园并且年上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县级领导、一套班子跟踪服务并由县政府发放“护航书”,享受重点保护。

  (4)、帮助招工培训。负责帮助企业招工。根据企业需要,员工可到县职教中心进行培训,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人才。

  6、未涉及到的其他方面条件,客商另有要求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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