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范梓铭与吴川市新光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1-11 19:11
导读: 上诉人(原审原告):范梓铭。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吴川市新光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德兴。上诉人范梓铭因与吴川市新光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穗中法民三初字第3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上诉人(原审原告):范梓铭。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吴川市新光塑料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兴。

  上诉人范梓铭因与吴川市新光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穗中法民三初字第3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2004年8月27日上诉人范梓铭向本院出具《声明》称:“虽然法院准予其缓交诉讼费两个月,经过考虑,本人目前经济状况仍无力缴交上诉费,因此,本人决定不交纳上诉费,并放弃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上诉人范梓铭以书面方式向本院明确表示不交纳上诉费,决定放弃上诉。依规定应按自动撤诉处理。

外商投资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489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外商投资律师团,我在外商投资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范梓铭与吴川市新光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外商投资问题
范梓铭与吴川市新光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抢劫数额如何计算
抢劫数额如何计算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范梓铭与吴川市新光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式一)
36967人浏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式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与解散
46270人浏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与解散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
8960人浏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外商投资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7.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问题没解决?一键咨询律师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