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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提升至3亿美元

2014-04-0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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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日,中共静安区委、区政府正式出台《关于2014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排定了年内完成的5项具体改革任务以及年内启动的23项任务。商报记者从静安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该区将主动承接...

  昨日,中共静安区委、区政府正式出台《关于2014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排定了年内完成的5项具体改革任务以及年内启动的23项任务。

  商报记者从静安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该区将主动承接和复制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具有静安特色的鼓励清单服务模式;全面争取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积极争取重点领域市区战略合作,主动争取关键环节市级权限的下放,进一步推动静安以高端服装服饰、化妆品、医药用品等行业为特色的商贸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市商务委下放两审批权

  据了解,在市商务委支持下,此次改革静安区获得了两项与外商投资有关的审批权。以往,审批权限在市商务委。

  其一,静安区商务委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拟从1亿美元以下提高到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和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其二,静安区商务委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的单店经营面积审批权限由1000平方米以下提高到3000平方米以下。

  以后,对于静安区内加工贸易剩余料件大于3%转内销的企业,内销额在300万美元以下不再由市商务委审批,转由区商务委审批。

  “这就是说企业直接在区内办理业务,由此提高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剩余料件转内销手续的便捷性,”区商务委主任诸旖介绍说,“以上两项工作预计4月中旬能够纳入到区一口式受理工作流程。”

  高端商贸服务业可备案

  据悉,“争取改革创新试点,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高端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已列入区商务委2014年创新性改革工作。具体做法是拟在外商投资企业行政审批领域开展告知承诺的制度探索,计划采用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切实为市场主体松绑,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大静安区在商贸流通业、专业服务业、金融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等领域新设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制管理试点探索。

  在区工商局牵头下,区商务委已全面梳理20项涉及变更的外资行政审批项目,对于非核心的外资企业16项行政变更事项的审批,即除“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4项仍保持行政审批外,其余外资企业变更事项的全部改为备案管理,实现该类项目内外资同等待遇。

  下一步,区商务委将会同区工商局领导探讨借鉴自贸区备案制管理思路,对于外资企业设立、变更,拟探索由工商一口受理,商务委、工商、质监、税务并联办事模式,将大大缩短办事时限,实现与自贸区同等审批效率。

  或实现“区内进口检验”

  静安区政府和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了备忘录,在今年3月底启动了在静安区企业服务中心设立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办事咨询窗口。

  市检验检疫局对跨国公司在静安区设立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营运中心、上海市出口品牌企业等重点单位进口商品报检试行“通报通放”,同时静安区将积极创造条件,在“通报通放”基础上争取实现区内进口消费品的属地检验;对连续二年经营和对外贸易中未出现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商品报检、原产地证书申请、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等申报上开通“绿色通道”;在静安试点开展进口服装、纺织品质量预评估备案管理工作,并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同时扩大预评估商品范围。

  培育“海关A类企业”

  静安区还积极培育海关A类企业,去年普拉达等一批企业经海关认证为A类企业。目前静安区人民政府和上海海关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争取上海海关对在静安区设立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营运中心等重点企业以及上海市出口品牌企业给予“特别关注”,培育更多企业成为海关A类企业,并优先将静安区A类以上企业纳入海关各项业务改革的试点范围,为高资信企业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上海海关和静安区人民政府将共同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便利通关。

  上海海关和区政府下一步积极探索研究艺术品和高端化妆品、皮革制品等特殊类别商品的海关监管模式,从归类、审价、通关、查验等层面制定创新性的通关监管流程,同时加强对静安相关企业的培训指导,在充分保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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