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汇注册证》
新成立的外资投资公司办理外汇注册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 书面申请(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等)
2、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公司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照)
3、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公司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6、公司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变更《外汇注册证》
外资投资公司办理外汇注册事项变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等)
2、外汇注册证
3、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和变更
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公司公章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