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是指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所订立的、按照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的某些特定区域内合作勘探、开发、生产自然资源的协议。该合同有以下特点:中外合作勘察开发为专营勘探开发,作为合作者的中方的合作资格为法律法规所特许,不是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为之;合作勘探开发的区域为国务院批准;中外合作者之间完全是契约式合作,合作条件、产品分配、风险分担完全由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