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一位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的《目录》直接反映了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实行节能减排目标的思路,今后把外商投资直接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联系起来,也是更好地促进国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同时,这份《目录》和最近出台的中国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调整是同步的,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国家希望今后外资能够逐渐向附加值高的产业转移。
国家不再实施,单纯鼓励出口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8日说,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12月1日起施行,内容主要涉及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产业,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此外,针对中国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FDI流入国。以往国内吸引的FDI存在固有的产业循环圈,即引入国外资金进入制造业,形成出口从而维持经济增速。作为一条产业政策,新的外商投资目录的目的在于利用外资帮助中国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改变目前经济增长中的“短腿”,比如低要素价格、贸易顺差,乃至环保问题等。
国家将通过适当增加进口,有助于平衡中国的国际收支,加大对高新技术、高新设备的进口,促进中国企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的提高。该目录推出后,FDI的形式将会发生两大转变,一在行业方面,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将赢得更多机遇,比如装备制造业、软件外包、环保产业等。另外,现代服务业将成为又一个热点,例如金融、物流等行业将有更多的外资进入。
限制或禁止,高物耗等外资项目准入
新《目录》强调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同时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
新《目录》对我国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鼓励外商投资。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在鼓励类目录中,2004版中的低品位、难选冶金矿开采、选矿;铜、铅、锌矿勘探、开采;铝矿勘探、开采;以及硫、磷、钾等化学矿开采、选矿,都被予以删除。同时,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
相关专家指出,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能源的需求量明显增加,资源能源供应日益紧张,而国际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加重了我国企业的负担和生产成本。同时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实行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资源、能源的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环境状况恶化,使得资源和环境问题更加突出,并反过来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page]
今后,中国将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研发环节,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保持吸收外资合理增长。发挥外资在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在引进外商投资的基础上作好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研发机构及企业开展研发合作,扩大外商投资技术溢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