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法律问答

下班主管突然找到我,说我的合同过几天就到期了。他让我过几天辞职,不续约。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他让我主动辞职

2020-11-24 21:2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后直接走人即可,不用审批,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工资
  • 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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