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法律问答

未满十八岁,可是满了16周岁,家人不许出去,随后和店内打辞职,店内不同意是否算临时工

2021-04-23 12:08: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临时工提出离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2、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并且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然而在试用期期间,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