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纺织厂工作。他7月15号提交的辞呈。做到7月30日就不做了今天到日期了,他和老板说,我现在不做了。让他给开资到日期了。老板就说,如果你不做到15号,你就别结工资了,你就年底过来结,我想问一下这样子怎么办?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
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