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在一家xx公司上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税前4000,实际到手三千多,现在收税起征点不是5000吗?还有就是试用期竟然六个月,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2021-03-05 11:4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约定3个月是可以的,但是要考虑劳动合同期限时长,在三年以上的才能约定3个月。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根据劳动合同限期来确定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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